第1章
我在沈家享受了十余年荣宠
直到身世败露,真千金回归
一朝从沈家千金,变成人人可欺的家仆
为了生路
我抛弃尊严,选择了勾引男人
兄长说,“真是恶心。”
竹马未婚夫说,“别和我提爱,你的爱太低贱了。”
忠犬侍卫也护着真千金,“不要再去沈**面前碍眼了。”
我都是一笑了之。
直到后来,我变得痴傻,再也碍不了旁人的眼。
憎恶我的兄长,讨厌我的竹马,背叛我的侍卫,都跪在我面前,祈求我唤他们一声名字。
我其实没想过勾引沈砚初。
毕竟我心中,对这位大哥是害怕多过敬重。
可是我太饿了。
我感觉再不吃东西,我真的会死的。
可是无论我如何祈求,看守我的小厮只是冷笑。
“当初主家宽容,愿留你做**,你非不识好歹,屡次三番陷害梦蓁**。”
“如今谁会为了你得罪大**,给你送吃食?”
我饿得脑子都转不动了。
唯一的一个念头是,就算是死,我也不能饿死。
于是我拉下衣服,露出半边肩头,问,“我可以用这个换吗。”
小厮眼睛滴溜溜地转,明显动心了。
他给我拿了饭,眼里带着邪笑,“加料的,吃饱了好好伺候我。”
此刻的我已经无力理会加了什么,狼吞虎咽着饭菜。
直到吃完后,身体升腾起热意。
小厮贴了过来。
我没有抗拒。
身世暴露后的这半年时光,早就磨掉了那份曾经属于千金大**的骄傲和尊严。
直到纠缠时,我的脸上落下一记重重的耳光,人险些飞出去。
抬眼。
我玉树临风的兄长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眼中似嫌恶,似震惊,最终化作一句话。
“真恶心!”
脸上**辣的疼。
可来不及羞愧,一股更浓烈的热浪和对生路的渴望冲垮我的理智,让我抬手死死拉住了面前的衣角。
“哥......求你疼啊雪。”
再次清醒时,我被送回了竹序阁。
我用满身的疼痛,换来了吃食,和留在沈家。
早前,我听管事嬷嬷说了。
沈家大**不愿我留在沈府,如今以奴婢的身份,只能许给城东的张屠夫或者庄子上的赵管事。
这也是之前我被关在柴房的原因。
以免嫁人前出纰漏。
我在竹序阁安静了三天。
第四天,管事嬷嬷把我薅了出去,丢给我一把扫帚。
“还当自己是主子呢,干活去。”
我默默拿起扫帚,不熟练的划拉着。
这里垃圾不多,可来往的人很多。
前庭的客人,干活的奴仆。
无数双目光望向我,我已经能做到习以为常了。
直到有人踩住我划动的扫帚。
我盯着那双绣着竹纹的靴子,觉得眼熟。
男声懒洋洋的,毫不掩饰嘲讽
“还赖在沈家?我若是你,早没脸离了去。”
我抬眼,看见一张艳稠的脸。
是姜聿。
之前沈姜两家联姻,便是落在我和他的头上。
我们虽一起长大,却自小不对付,都恨被一纸婚约束缚,暗地做了不少给对方使绊子的事。
阅读《遥知不是雪》,我深刻感受到了作者佚名的卓越笔力。他对各个场景的描写非常精准,展现了丰富的文学知识和审美品味。这样能够陶冶性情的作品已经很少见了,真的让人佩服。《遥知不是雪》的框架也定得相当不错,整体结构紧凑而流畅,在细腻的文笔中展现出独特的风格。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很久没有遇到这样令人着迷的作品了。
《遥知不是雪》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巧妙地塑造了[主角]的性格,让人念念不忘。整个故事令人意犹未尽,时而感动,时而意外。
佚名的《遥知不是雪》无疑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人性描绘细致,让人期待后续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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