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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被掳走,人人都骂我是破鞋,唾弃我鄙夷我。
是程景元把我救了出来,可我却恩将仇报嫁给了他。
因此全安城的人都知道,他恨我。
直到婚后我孕吐,他连厂里发的罐装糖水都砸碎了。
“明天就去医院打掉,我绝不会养这个孽种!”
后来我终于死心,假死脱身跟着车队去了深圳打工。
程景元却悔恨得发疯,全世界找我。
......
我怔愣地看着地上被砸碎的罐子,糖水流出来湿黏黏的。
这东西程景元平时宝贝地根本舍不得吃,如今真是气狠了。
他胸膛不断起伏,脸色阴沉得能挤出水来。
“没人是好惹的!林若初,这孩子是谁的你比谁都清楚,你被掳去丁家庄那么久,外头疯传成啥样你心里没谱?”
“我程景元最恨别人骗我,你要再瞎扯这孩子是我的我绝不轻饶你。”
“明天我亲自送你去医院,这孽障绝不能留!”
说完他薅起一件蓝色厂服摔门而去,灌进来的冷风让我一阵哆嗦。
我捡着地上的碎片无声地哭着。
被救回来后,街坊邻居都说我是破鞋,竟然不知廉耻地嫁给有着锦绣前程的程厂长。
可这一切明明不是我的错,为什么我受到了伤害所有人却都来责怪我?
不管我怎么解释程景元始终都不肯信我,但这个孩子真的是他的啊!
我捂着小腹无助地蹲在地上,一个手电光突然照了过来。
江雪缓缓走进来,探着头左看右看:“嫂子,景元哥在吗?”
我赶紧抹了把脸,拿出搪瓷杯给她倒了杯热茶:“他刚出去了,应该是去厂子里了。”
“你有啥事吗,他回来我告诉他。”
江雪接过杯子放在桌上,拿起墙边的扫帚就帮我打扫起屋里。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她早就已经收拾妥帖,扶着我往里屋走。
“嫂子,我会帮你多劝劝景元哥的,他也是一时没想通,毕竟这样的事哪个男人能接受得了。”
见江雪满脸真诚,我压下心里苦涩没有说话。
不会有人相信我的。
原本这该是...
江雪站起身对着我笑了笑:“既然景元哥不在我就先回去了,你也早点睡。”
走的时候还帮我关上了门。
我拉上灯瑟缩在冰冷的被子里,脑子不断闪过零碎的画面。
半夜迷迷糊糊感觉到身侧往下沉了沉。
第二天一早我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我都要阻止程景元,让他相信我。
这是我跟他的第一个娃,我一定拼死护住他。
他揉着惺忪睡眼出来看见我站在门边一愣:“你咋这么早起来。”
看见桌上的油条米粥后面无表情地拿起牙刷:“以后不用早起做这些,厂里都有早餐的。”
“你先吃,吃完我骑车送你去医院。”
听到他这话我心口一跳,但还是耐着性子坐在椅子上看着他。
等他洗漱完坐在桌前喝粥,我把一叠萝卜干放在他面前鼓起勇气道:“老公,有件事你必须要相信我,我肚子里怀的真的是你的孩子,元旦那晚...”
程景元把筷子一扔,不耐道:“你到底还要我说几遍,孩子孩子!你张口闭口就是这个孩子,难道你要让厂里的人都看我笑话吗?我是个男人——”
“景元哥,不好了!”程景元的助理江雪脸色煞白冲了进来。
江雪会英语,在程景元身边当助理,很多外贸订单都是程景元带着她去商谈的,穿着时髦,年轻又娇俏。此时原本打理好的蓬松长发却尽显凌乱。
她大口地喘着气,眼神慌乱地看着我。
程景元看着江雪:“怎么了?着急忙慌的,张老板又提别的要求了?”
“不是,是我们的丝绸布料不见了!”
程景元猛地站起身,满脸不可置信:“八匹丝绸全部不见了?”
“是...”江雪低着头不敢说话。
程景元边说边往外头走:“仓库的钥匙不是在你那儿放着吗?你是干什么吃的!”
“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你是要负全责的!”
江雪一脸委屈,也不敢说话。
我跟在他们身后来到工厂,平日里忙碌的工人此刻都一排排站在门前等着我们,脸上都满是惊慌失措。
作为一名喜欢[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爱好者,我常常遇到两类问题:有些小说情节流转匆忙,感情线若有似无;而另一些则显得剧情矫揉造作,让人难以接受。然而,读完《八零年代,老公要带我去医院打掉孩子》,我发现这本书既没有流于俗套,又没有牺牲感情线来服务剧情。作者不吃蛋挞在文笔上表现出色,流畅的叙述让人回味无穷。尤其是那些美好的小段子,如细水长流般温馨隽永,散发着令人陶醉的情感。我不禁要给它五颗星的评价!
《八零年代,老公要带我去医院打掉孩子》的框架设置得非常出色,作者不吃蛋挞的文笔也十分出众。不同于想象力构架的情节,这本书以淡淡的细水长流的温馨隽永打动读者。读完后,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和深刻的感受,让人产生了一种想要再次阅读的冲动。
《八零年代,老公要带我去医院打掉孩子》的章节设计引人入胜,让人难以割舍。男女主角的曲折传奇爱情故事令人回味无穷,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小说之一。
在《八零年代,老公要带我去医院打掉孩子》中,作者不吃蛋挞以非凡的想象力和独特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主角林若初程景元的经历充满了冒险和挑战,她展现出顽强的毅力和智慧。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场景都让人惊叹不已。配角们的存在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趣味性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读者会在阅读中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和生活的深刻洞察,思考着自己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