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二日余歌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手里提着饭盒,等在我家门口。
余歌未假死前,我与她买的第一条裙子,就是白色的。
她看到我的到来脸面挂着笑。
“姐夫,这是我炖的红烧肉,也不知道合不合你的口味。”
她手里提着饭盒,自然的跟着我进了家。
红烧肉以前是余歌的拿手菜,也是我的最爱。
她死后的这两年里,我早就把这道菜戒了,我怕看到这道菜,会情绪失控。
“不用了,小姨妹现在带着身子,还是不要这样操劳的好。”
我开口拒绝,没有在意她面上的表情。
“姐夫,我替姐姐照顾一下你不是应当的吗?我们是一家人啊。”
她着急的解释。
“可是你姐姐已经死了,我也要再娶,我们之间以后还是不来往的好。”
她眼眶微红,垂涎欲滴。
“姐夫怎能这样无情。”
这两年因为我只当她是妻子的妹妹,她对我的管制与指责我照单全收。
她提的要求,我也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满足她,我想就当是还妻子的恩情。
现在她终是有些慌了,才明白过来我们之间除了已经“死了”的余歌,已经没有别的关系。
她只是余歌的“妹妹”,而我是她的姐夫,仅此而已。
“姐夫…你尝尝我做的红烧肉。”
她有些慌乱的打开饭盒,手指颤抖,一个不注意打翻了饭盒。
“你走吧,别在来了。我若想吃,王静会给我做的。”
我给她下了逐客令,她委屈的站起身,捏着饭盒走开了。
她决定第二天再来,这次她下了血本,买了我以前喜欢英雄牌钢笔。
可她注定是要扑空的。
因为这是我在这个小院住的最后一天。
第二日天还没亮,我就收拾好东西,赶到了新买的院子。
院子里的亲朋好友,已经在屋子里等着我。
他们面上都洋溢着微笑,嘴里边说着祝福,边为我布置着婚房。
天擦亮,我就穿着簇新的中山装,骑着新买的自行车,身后是一队亲朋好友,朝着王静的家出发。
刚走进大院,就迎来了他们热情的夸赞。
“衡子与我们王静真是郎才女貌,般配的很呀。”
“衡子,祝你与王静早生贵子。”
“新郎官,今天是真精神。”
是啊,真精神。
两年了,我一直活的浑浑噩噩,也只有在今天才感觉活的像个人。
我望向亲朋好友开心的脸庞,与王静眼里溢满的爱意。
我对往后的日子,又重燃了希望。
王静是家中的独女,父亲与母亲都身兼重职,也就在昨天,对于王静的任命书,下达了。
准确的来说,她现在应该是我的领导。
我去时是骑着自行车去的,来是却是开着岳父岳母申请的轿车。
我的父母对我能走出来,并再娶妻的事,高兴至极。
他们包了整个的国营饭店,洋洋洒洒不下二十桌。
岳父与岳母更是邀请了我们的这有声望的领导,来做见证,以示重视。
我这边热热闹闹的举办婚礼,而等在大门口的余歌终于发觉了不对劲。
她慌张的拍着大门,声响惊动了旁边的邻居。
“你是余歌的妹妹吧,你们姐妹长的真像。你姐夫今天结婚,你不会还不知道吧?”
“结婚?你说谁结婚?!”
《我与往事归于尽,来日依旧笑春风》给人带来了新颖的阅读体验。作者未疯的设定非常独特,切入点巧妙,引人入胜。主人公衡子余歌的个性鲜明,她的智慧和毅力令人钦佩。整个故事由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过程构建而成,让人看后不禁为之欢呼。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情节都紧扣主题,引人深思。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才华。
作为一名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我对《我与往事归于尽,来日依旧笑春风》赞不绝口。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力。主角衡子余歌的形象栩栩如生,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悬念和震撼,读者很难预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种紧张感让人欲罢不能。作者未疯的文笔真是令人叹为观止,他用细腻的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我与往事归于尽,来日依旧笑春风》给人带来了新颖的阅读体验。作者未疯的设定非常独特,切入点巧妙,引人入胜。主人公衡子余歌的个性鲜明,她的智慧和毅力令人钦佩。整个故事由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过程构建而成,让人看后不禁为之欢呼。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情节都紧扣主题,引人深思。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才华。
未疯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我与往事归于尽,来日依旧笑春风》。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