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刚泛起鱼肚白,王谦和于子明就拖着黑瞎子的尸体回到了屯子外围。
两人在屯子边的树林里将熊剥皮分肉,王谦特意把最肥美的里脊肉割下一大块,用油纸包好。
"这个给刘叔。"王谦擦了擦手上的血迹,"玉兰帮了大忙。
"于子明正用雪搓洗着熊胆上的血丝,闻言抬头:"咱是不是得赶紧把枪给刘叔还回去?
天快亮了。"王谦点点头,将水连珠仔细擦拭干净,重新裹上油布。两人收拾停当,
悄悄摸到刘家后院。刘玉兰已经等在柴垛后面,眼睛红红的像是哭过。"得手了?
"她小声问,手指绞着衣角。王谦把油布包递给她:"黑瞎子已经解决了,这是熊肉,
给你爹补身子。"刘玉兰接过枪和肉,却没立刻离开。她咬着嘴唇,欲言又止。"咋了?
"于子明问。"我爹...我爹已经知道了。"刘玉兰声音发颤,
"昨晚他起来过..."王谦心头一紧。刘大脑袋的脾气屯里人都知道,
要是发现闺女偷枪..."要不我去说?"他上前一步,"就说是我偷的。"刘玉兰摇摇头,
突然从怀里掏出个布包:"爹说...说你们要是回来了,把这个给你。
"王谦疑惑地打开布包,里面是一本发黄的笔记本和一个小铁盒。翻开笔记本,
扉页上歪歪扭扭写着"猎踪记"三个字,落款是"刘铁柱"——刘大脑袋最初的大名。
刘二能是他的另一个诨名。"这是...""我爹当年的狩猎笔记。"刘玉兰压低声音,
"他说...说你看得懂。"没等王谦再问,屋里突然传来一声咳嗽。刘玉兰脸色一变,
抱着枪匆匆跑回屋去。......回到家,王谦迫不及待地翻开笔记本。纸页已经泛黄,
但字迹依然清晰。第一页记载着二十年前的一次猎熊经历:"八月初七,老鸹岭遇独掌熊。
此熊左前掌缺三趾,性极凶悍,曾伤三人。
吾与赵大眼、郑老三设伏..."王谦越看越心惊。
这哪里是屯里人说的那个窝囊废刘大脑袋?笔记中记载的每一次狩猎都计划周密,
对熊的习性了解之深,连他这个老护林员都自愧不如。翻到中间,
一则记录引起了他的注意:"七五年冬,追一头伤熊至温泉处。熊行迹反常,不似寻常野物。
后发现岩壁有刻痕,三角连缀,下有横线。似人为标记..."王谦猛地坐直身子。
这不就是他们在温泉边看到的符号吗?他急忙往后翻,
终于在最后几页找到了答案:"此符号乃老猎人韩瞎子所用,标记其驯养之兽。韩瞎子,
鄂伦春人,善驯熊罴,后因伤人被逐出部落..."笔记到这里戛然而止。
王谦打开那个小铁盒,里面是一枚锈迹斑斑的猎熊箭簇,箭尾刻着同样的三角符号。
"怪不得..."王谦喃喃自语。刘大脑袋不仅知道那个符号,还知道它的来历。
可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从不提起?他陷入了沉思。正想着,院门突然被推开。
王谦慌忙合上笔记,抬头看见刘玉兰站在门口,眼睛肿得像桃子。
"我爹...我爹让你过去。"她声音沙哑,显然刚挨了顿狠骂。
对于我来说,《重生后: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是一部真正值得推荐的佳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感人至深,男女主角都表现得非常出色。感谢龙都老乡亲的才情,写出了这么好的作品。
龙都老乡亲的《重生后: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无疑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人性描绘细致,让人期待后续的展开。
能够找到一部像《重生后: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这样的小说真是我的幸运,它的情节设计精妙绝伦,人物塑造生动有趣,特别是男女主角的爱情线,让人回味无穷。
《重生后: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以其精彩的情节和令人难以忘怀的角色吸引了读者的目光。每个章节都扣人心弦,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曲折传奇的爱情故事令人深思。在众多小说中,这是最好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