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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娇暴君的掌中雀

病娇暴君的掌中雀

病娇暴君的掌中雀

凌桂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5-06-25 20:19
小说主人公是沈沅谢珩的小说叫《病娇暴君的掌中雀》,该文文笔极佳,内容丰富,内容主要讲述:她想了想,从袖子里掏出那块被捂得温热的桂花糕,跑回去塞到他手里:“哥哥,这个给你吃,很甜的!”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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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1青梅绕竹马序章:青梅绕竹马沈沅第一次见到谢珩,是在一个落雪的冬日。那年她五岁,

还是个粉雕玉琢的奶团子,穿着厚厚的红绫袄子,像个圆滚滚的雪球。

她随母亲去靖国公府赴宴,因贪玩偷偷溜出暖阁,结果在偌大的府邸里迷了路。梅林深处,

白雪皑C,红梅怒放,煞是好看。一个小小的身影立在树下,穿着一身玄色锦袍,

衣角绣着暗金色的云纹,与这雪景格格不入,却又奇异地融为一体。他比她高出一个头,

约莫七八岁的样子,面容俊美得不像凡人,只是那双墨黑的眼眸,沉静得不像个孩子,

带着一丝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沈沅不怕生,提着裙摆跑过去,仰着小脸,

奶声奶气地问:“哥哥,你知道回暖阁的路怎么走吗?”男孩没有立刻回答,

只是垂眸看着她。那目光像是无底的深潭,看得沈沅心里有点发毛。

她下意识地攥紧了藏在袖子里的一块桂花糕。就在她以为他不会理自己时,他却伸出了手。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带着一丝凉意。他没有说话,只是牵起她的小手,

转身朝一个方向走去。他的手很大,很暖,轻易就将她的手整个包裹住。沈沅觉得很安心,

便乖乖地跟着他走。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沈沅偷偷打量他,

觉得这个哥哥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但心肠应该不坏。快到暖阁时,

她感觉到他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她疑惑地抬头,正对上他深不见底的眼眸。

“你叫什么名字?”他终于开口,声音清冽如玉石相击,又带着一丝不易察각的沙哑。

“我叫阿沅,沈沅。”她答道,又补充了一句,“沅江的沅。

”“阿沅……”他低声重复了一遍,像是要把这个名字刻在心上。他松开手,

指了指不远处的灯火,“到了。”沈沅道了谢,蹦蹦跳跳地跑向暖阁。跑出几步,

她又回过头,看到那个玄衣小哥哥依然站在原地,雪花落在他肩头,身影显得有些孤寂。

她想了想,从袖子里掏出那块被捂得温热的桂花糕,跑回去塞到他手里:“哥哥,

这个给你吃,很甜的!”说完,她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她没有看到,在她转身后,

那个被满府下人敬畏的小世子谢珩,缓缓摊开手掌,

看着那块小小的、印着兔子形状的桂花糕,清冷的眼眸中,有什么东西悄然融化,

又有什么更深沉的东西,正在悄然滋长。从那天起,

沈沅的生活里就多了一个叫谢珩的“小竹马”。谢珩是靖国公府的嫡长子,身份尊贵,

天资聪颖,是京中人人称羡的天之骄子。但他性子冷僻,不喜与人亲近,唯独对沈沅不一样。

他会记得她无意中提过的每一种糕点,

第二天便让府上厨子做了送到沈府;他会在她被太傅罚抄书时,悄悄替她写好,

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会在她荡秋千时,稳稳地站在后面护着,

眼神专注得仿佛世界只剩下她一人。京中的人都说,

靖国公府的小世子把沈尚书家的千金宠上了天。沈沅也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孩子。

她的珩哥哥,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哥哥。他虽然话不多,但总能看穿她所有的小心思,

满足她所有的愿望。她喜欢他身上清冷的皂角香,喜欢他专注看着自己时深邃的眼眸,

喜欢他微凉的手掌握住自己时的温度。这种喜欢,随着年岁增长,渐渐变成了更深的情愫。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这份极致的宠爱背后,是怎样一种偏执而疯狂的占有欲。十岁那年,

上元灯节。沈沅和谢珩约好了一起去逛灯会。她穿上了新做的鹅黄色衣裙,

兴奋得像只出笼的小鸟。灯会上人山人海,一个不慎,她和谢珩走散了。沈沅心里一慌,

正想踮起脚寻找,一个锦衣小胖子挤到她面前,手里提着个兔子灯,嬉皮笑脸地问:“妹妹,

你是不是跟你家人走散了?要不要跟哥哥一起玩?”沈沅警惕地退后一步:“不用了,

我哥哥会来找我的。”“别怕呀,”小胖子不依不饶,伸手就要来拉她的衣袖,

“这兔子灯送给你。”沈沅吓得连连后退,却被后面的人潮堵住了去路。

眼看那只咸猪手就要碰到自己,突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从斜刺里伸出,

精准地扣住了小胖子的手腕。“啊!”小胖子发出一声惨叫。沈沅抬头,看到了谢珩的脸。

他的脸在灯火下明明灭灭,俊美依旧,但那双平日里对她温柔备至的眼眸,

此刻却是一片冰冷的墨色,里面翻涌着骇人的风暴。“滚。”他只说了一个字,

声音低沉得可怕。小胖子痛得眼泪都出来了,连滚带爬地消失在人群中。谢珩松开手,

仿佛刚才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用手帕仔细地擦了擦手指。然后,他才转身看向沈沅,

眼中的风暴瞬间褪去,恢复了往日的温和平静。他脱下自己的外袍,裹住她略显单薄的身体,

将她整个人圈进怀里,低声说:“阿沅,别怕,我在这里。

”沈沅被他身上熟悉的气息包裹着,心中的惊慌渐渐平复下来。她把脸埋在他胸口,

闷闷地说:“珩哥哥,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傻瓜。”谢珩轻轻拍着她的背,

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我怎么会让你离开我?永远不会。”他的声音很轻,

像是一句承诺,又像是一句诅咒。那天晚上,沈沅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自己被关在一个华丽的金色笼子里,笼子外面,谢珩正温柔地看着她,

对她说:“阿沅,待在这里,最安全了。”她从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她不知道,

那个骚扰她的小胖子,是户部侍郎家的独子。第二天,户部侍郎就被人参了一本,

说他贪赃枉法,证据确凿,当天就被下了大狱,全家流放。而那个小胖子,

在流放途中“不慎”坠马,摔断了双腿。这些,谢珩都没有告诉她。他只是像往常一样,

陪在她身边,为她抚平每一个皱起的眉头,为她挡去所有她看得到和看不到的风雨。

他要他的阿沅,永远活在阳光下,纯洁无瑕,天真快乐。

而那些阴暗的、肮脏的、会让她不开心的东西,都由他来处理。他是她的守护神,

也是她无形的囚笼。2豆蔻梢头卷一:豆蔻梢头岁月如梭,转眼间,

沈沅长成了十五岁的少女。她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继承了母亲的江南水乡之貌,眉如远山,

眼若秋水,肌肤胜雪,一笑起来,颊边还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作为吏部尚书的独女,

她知书达理,温婉可人,早已是京中无数世家公子心目中的最佳妻子人选。

上门提亲的媒人几乎踏破了沈家的门槛。然而,这些媒人无一例外,

都被沈尚书夫妇婉言谢绝了。原因无他,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沈家这位娇滴滴的千金,

是靖国公府那位惊才绝艳的小公爷谢珩看上的人。谢珩如今已是十七岁的少年,

身姿挺拔如松,容貌越发俊朗,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清冷的小男孩。他文能提笔安天下,

武能上马定乾坤,是皇帝面前的红人,也是无数少女的春闺梦里人。可这位小公爷,

依旧是那副冷淡性子,对谁都疏离客气,唯独在沈沅面前,才会露出真实的、温柔的一面。

京城里的人都在等着,等沈家**及笄,靖国公府的聘礼就会十里红妆,

风风光光地抬进沈家门。沈沅对此也抱着甜蜜的期待。她与谢珩之间的情意,早已不必言说。

她等着及笄,等着嫁给她的珩哥哥,成为他的妻。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不识趣的人。这一年,

江南的世家大族,张家,也来京城了。张家是书香门第,底蕴深厚,这一代的嫡长子张云熙,

更是有名的才子,年仅十六岁便中了举人,温润如玉,风度翩翩。

张家夫人与沈沅的母亲是手帕交,此次来京,便住在了沈府。张云熙第一次见到沈沅,

是在沈家的后花园里。那天,沈沅正坐在亭子里看书,微风拂过,吹起她鬓边的一缕发丝。

她下意识地抬手去拢,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她身上,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张云熙看得痴了。他自诩读过万卷书,见过无数美人,却从未见过像沈沅这样,

既有少女的娇憨,又有书卷的静雅的女子。一颗心,就此沉沦。张夫人看出了儿子的心思,

心中也十分满意。她试探着向沈夫人提起了结亲的意思。沈夫人自然是婉拒了,

只说女儿还小。张夫人却不肯放弃,只当她是客气。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才貌双全,

家世清白,与沈沅正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至于那个靖国公府的小公爷,虽说身份尊贵,

但性子太过冷硬,又常年出入军营,一身杀伐之气,哪里比得上自己的儿子温润体贴?于是,

在张夫人的有意安排下,张云熙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沈沅面前。他会为她讲解深奥的古籍,

会为她画精美的画,会为她作动人的诗。沈沅只当他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又是母亲手帕交的儿子,待他礼貌而疏离。她心中只有她的珩哥哥,再也容不下旁人。

但她的这份客气,在张云熙看来,却是少女的羞涩。而这一切,都被谢珩冷冷地看在眼里。

那一日,谢珩从西山大营回来,风尘仆仆,一身玄甲还未卸下,便径直去了沈府。

他刚走到花园门口,便看到这样一幅“碍眼”的景象。沈沅坐在石凳上,

而那个叫张云熙的少年,正站在她身侧,手里拿着一幅画,眉飞色舞地讲解着什么。

两人离得很近,近到谢珩觉得刺眼。沈沅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到了门口的他。

“珩哥哥!”她眼睛一亮,立刻站起身,像一只欢快的小鸟,朝他飞奔而来。

她直接扑进他怀里,仰着小脸,笑得眉眼弯弯:“你回来啦!我好想你!

”谢珩心中的阴霾瞬间被这一声“珩哥哥”驱散了大半。他伸手揽住她的腰,

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低头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声音是压抑不住的温柔:“嗯,我回来了,

阿沅。”他抱着她,眼神却越过她的肩头,冷冷地落在了不远处的张云熙身上。那眼神,

像是在看一个死人。张云熙被他看得心中一寒,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他这才明白,

传言非虚。这位小公爷对沈沅的占有欲,远比他想象的要可怕。

沈沅却没有察觉到两人之间暗流涌动。她拉着谢珩的手,给他看张云熙画的画:“珩哥哥,

你看,云熙哥哥画的江南风景,是不是很美?”“云熙哥哥?”谢珩的眼眸沉了沉,

重复着这个称呼,尾音带着一丝危险的弧度。沈沅后知后觉地感到一丝凉意,

这才发现谢珩的脸色不太对。她吐了吐舌头,小声说:“他比我大,

我总不能直呼其名吧……”谢珩没有说话,只是拿起那幅画。画上是小桥流水,烟雨蒙蒙,

确实是上乘之作。画的角落里,还题了一首诗:“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谢珩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聊赠一枝春?好一个张云熙,竟敢觊觎他的阿沅。

他手上一用力,那幅精心绘制的画卷,瞬间变成了一团废纸。“哎呀!”沈沅惊呼一声。

“手滑了。”谢珩面不改色地将纸团扔到一旁,然后牵起沈沅的手,“一幅画而已,

有什么好看的。想看江南,我带你去。想看画,我给你画。”他的语气不容置喙,

拉着沈沅就走。沈沅被他拉着,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张云熙白着一张脸,

愣愣地站在原地,样子有些可怜。她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小声对谢珩说:“珩哥哥,

你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不好?”谢珩停下脚步,转身看她。

他的身高已经比她高出许多,此刻垂眸看她,带着一股强大的压迫感。“阿沅,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一丝委屈,“你在心疼他?”“我没有……”沈沅连忙摇头。

“那就离他远一点。”谢珩的语气不容商量,“我不喜欢你对他笑,

不喜欢你叫他‘云熙哥哥’,不喜欢你看他画的画。”他的每一个“不喜欢”,

都像是一道无形的枷锁,将沈沅牢牢困住。沈沅看着他眼中翻涌的偏执,心中非但没有害怕,

反而升起一丝丝的甜蜜。她的珩哥哥,是在吃醋呢。她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软软地说:“好啦,我听你的就是了。我只喜欢珩哥哥,只看珩哥哥画的画。

”谢珩眼中的风暴这才平息下来。他满意地揉了揉她的头发,语气重新变得宠溺:“乖。

”那天之后,沈沅便有意识地躲着张云熙。张云熙却不死心。他觉得谢珩不过是一介武夫,

粗鲁野蛮,根本配不上温婉雅致的沈沅。他要用自己的才情,赢得美人的芳心。几日后,

是长公主举办的赏花宴。京中有头有脸的公子**都收到了请柬。张云熙也作为沈家的客人,

一同前往。宴会上,长公主提议,以“春”为题,众人作诗。这正是张云熙擅长的。

他当即作了一首七言绝句,辞藻华丽,意境优美,引得满堂喝彩。他得意地看向沈沅,

希望能看到她赞许的目光。然而,沈沅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她身旁的谢珩身上。

谢珩对作诗这种文绉绉的东西向来不感兴趣,只是懒懒地靠在椅子上,

手里把玩着沈沅的一缕发丝,神情慵懒而专注。长公主见状,便笑着打趣道:“谢小公爷,

你文武双全,何不也作一首,让我们开开眼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谢珩身上。

谢珩抬了抬眼皮,淡淡地说:“不必了。”张云熙见状,心中冷笑,只当他是作不出来,

怕丢脸。他站起身,对着长公主拱手道:“公主殿下,学生不才,愿再献丑一首,

为宴会助兴。”说着,他饱含深情地看了一眼沈沅,朗声道:“南国有佳人,

容华若桃李……“这是一首**裸表达爱慕的诗。在场的人都听出了他的意图,

纷纷看向谢珩,想看他如何反应。只见谢珩缓缓坐直了身体,那双墨色的眼眸里,

再无半分慵懒,只剩下冰冷的杀意。他没有理会张云熙,而是转向长公主,声音不大,

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殿下,臣近日偶得一物,想献给殿下。”说着,他拍了拍手。

两名侍卫抬着一个巨大的铁笼走了上来。笼子上盖着黑布,看不清里面是什么。

所有人都好奇地看着。谢珩走上前,亲手揭开了黑布。“嗷——”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啸传来,

笼子里,竟然是一头斑斓猛虎!那老虎身形健硕,眼神凶狠,正对着众人龇牙咧嘴,

发出低沉的咆哮。在场的女眷们吓得花容失色,纷纷尖叫后退。沈沅也吓了一跳,

下意识地抓住了谢珩的衣袖。谢珩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然后从侍卫腰间拔出一把长剑,

打开了笼门。“谢珩!你疯了!”长公主也变了脸色。谢珩却仿佛没听到。

他一步步走近猛虎,眼神比那猛虎还要凶狠。猛虎似乎感觉到了危险,咆哮着朝他扑了过来。

众人发出一阵惊呼。电光火石之间,谢珩身形一侧,躲过了猛虎的扑击,同时手腕一翻,

长剑在空中划过一道凌厉的弧线。“噗——”鲜血飞溅。那头威风凛凛的猛虎,

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便轰然倒地,喉咙处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整个过程,

不过是瞬息之间。谢珩收剑,剑尖还在滴着血。温热的血溅在他俊美的脸上,

给他平添了几分妖异的邪气。他提着剑,一步步走向早已吓得面无人色的张云熙。

“你……你想干什么?”张云熙双腿发软,跌坐在地。谢珩在他面前站定,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嘴角噙着一抹残忍的笑意。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沾着虎血的剑尖,

轻轻地、慢慢地,划过张云-熙的脸颊。冰冷的触感和血腥的气味,让张云熙几乎崩溃。

“我的东西,”谢珩的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却带着刺骨的寒意,

“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碰的。”“再让我看到你用那种眼神看她……”他顿了顿,

剑尖向下,抵在了张云熙的喉咙上。“下次,这把剑,就会**你的喉咙。”说完,

他收回剑,用一方雪白的帕子,仔仔细细地擦干了剑上的血迹和脸上的血珠,

然后将帕子扔在地上,仿佛扔掉了一件垃圾。他做完这一切,才转身走回沈沅身边。

书友评论
  • 薄情寡意

    总之,我对《病娇暴君的掌中雀》这本书的点评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词来概括:有趣、真挚动人、精巧结构、环环相扣、新奇设定、细腻文笔、美好感受。这是一篇引人入胜的佳作,值得广大读者品味和推崇。

  • 岁月流逝不再回首

    《病娇暴君的掌中雀》这本书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神秘而充满魔力的世界。作者凌桂通过精彩的叙事和细腻的描写,将主角沈沅谢珩的冒险之旅展现得栩栩如生。她的聪明和勇气令人钦佩,读者会被她的坚持和追求所感染。整个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场景都让人惊喜连连。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和命运。这是一本故事饱含魔幻与冒险元素的佳作,读者会在其中体验到无尽的惊喜和快乐。

  • 大風聽莪説

    《病娇暴君的掌中雀》这本书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奇幻和梦境的世界。作者凌桂通过精致的描写和巧妙的情节安排,创造出一个令人着迷的故事。主角沈沅谢珩的形象饱满而真实,她的勇气和智慧让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扣人心弦,每一个场景都充满了惊喜和神秘感。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这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无尽的惊奇和温暖。

  • 无心之作

    《病娇暴君的掌中雀》这本书读起来非常过瘾。作者凌桂的笔力了得,他的描写让人感受到他丰富的文学知识和深厚的思考能力。主角沈沅谢珩的性格鲜明,她的冷静和聪慧令人佩服。整个故事的情节紧凑而又扣人心弦,读者难以放下手中的书。《病娇暴君的掌中雀》的框架定得非常不错,作者巧妙地安排了各个情节的关联和转折,使整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了作者独特的创意和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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