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血色合卺大红的喜烛,在龙凤呈祥的烛台上,噼啪作响地燃烧着,
将整个婚房照得亮如白昼。满眼都是刺目的红,红色的喜被,红色的纱幔,红色的地毯,
以及……我身上这套用金线绣着鸳鸯的、重得几乎让我喘不过气的嫁衣。所有人都说,
我是这京城里,最幸福的女人。我的父亲,是手握重兵、护国佑民的镇国公沈巍。我的母亲,
是出身书香门第的侯府嫡女。我,沈清言,是他们唯一的掌上明珠,
是京城里人人称羡的贵女。而今天,我嫁给了我的心上人。我的夫君,萧瑾瑜,
是本朝最年轻、最英俊、也最传奇的新科状元。他出身寒门,却才华横溢,品性高洁。
我与他相识于微时,爱上了他的才,更爱上了他那双看我时,总是盛满了温柔和星光的眼睛。
为了助他实现抱负,我倾尽了我的所有。我将我及笄以来攒下的、母亲留给我的所有私产,
都换成了银票,送到他手中,让他可以安心苦读,结交名士。我为他分析历年科考策论,
为他红袖添香,彻夜不眠地为他整理典籍。我甚至,为了让他能得到文坛泰斗张阁老的青眼,
不惜跪在雪地里一天一夜,求来了那一封宝贵的推荐信。父亲曾劝我,说萧瑾瑜此人,
眼神深处藏着鹰隼般的野心,非池中之物,也非良配。可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我以为,
他的野心,是对家国天下的抱负。我以为,只要他爱我,就足够了。他没有让我“失望”。
他一路过关斩将,乡试、会试、殿试,皆是头名。金榜题名,御街夸官,
成了所有寒门学子心中的神话。他高中状元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最丰厚的聘礼,
来我将军府提亲。那一刻,我觉得,我所有的付出,都值得了。
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眼光最好的女人。此刻,我就坐在这张挂着流苏帐幔的婚床上,
等待着我的状元郎夫君。门“吱呀”一声被推开。萧瑾瑜穿着一身大红的状元郎喜服,
缓步走了进来。他本就生得俊秀,眉目如画,此刻在烛光的映衬下,更是丰神俊朗,
让人移不开眼。他手中,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着两杯用红绳系着的、盛满了酒液的白玉杯。
是合卺酒。“清言,”他走到床边,在我身旁坐下,声音温柔得像是能掐出水来,
“等急了吧?”我羞涩地摇了摇头,心脏因为他的靠近而怦怦直跳。他将其中一杯酒,
递到我的面前,那双我最迷恋的、盛满了星光的眼睛,正深情地注视着我。“夫人,
”他轻声唤我,这两个字,他说得缠绵悱恻,让我瞬间红了脸颊,“喝了这杯合卺酒,
你我夫妻,从此便是一体,生生世世,永不分离。”我心中充满了甜蜜和对未来的憧憬。
我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酒杯。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们一同,将杯中的酒,
缓缓送入口中。酒液微甜,带着一股奇异的、馥郁的香气。我一饮而尽。
“瑾瑜……”我放下酒杯,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一阵剧烈的、如同刀绞般的疼痛,
从我的腹部,猛地传来!“呃……”我痛得闷哼一声,额头上瞬间渗出了冷汗。
我难以置信地,看向萧瑾瑜。而他,依旧坐在我的身边,依旧是那副温柔的、深情的模样。
只是,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那曾经盛满了星光的眼底,此刻,
却是一片冰冷的、彻骨的寒霜。那里面,没有爱,没有怜惜,只有……一片看死人般的漠然。
“为……为什么?”我艰难地开口,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像是被火烧一样,
意识也开始模糊。他笑了。他伸出手,依旧是那么温柔地,抚摸着我的脸颊,
像是在抚摸一件……即将被丢弃的、没有生命的物品。“夫人,”他凑到我的耳边,
用一种近乎残忍的、轻柔的语气,缓缓地,说出了那句,让我坠入无边地狱的话。
“你家满门忠烈,你父亲功高震主,早就该死了。”“昭阳公主殿下,不喜欢我身边,
有别的女人。尤其……是一个家世显赫、功高盖主的女人。”“所以,委屈你了。下去,
陪你的父兄吧。他们……应该也快上路了。”……昭阳公主?……父亲?
巨大的信息量和钻心的疼痛,让我眼前一黑。我看着他那张熟悉又陌生的、俊秀的脸,
看着他眼中那毫不掩饰的、冰冷的杀意。我终于明白。所有的情深意重,所有的温柔缱绻,
全都是假的。全都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要我沈家满门性命的……骗局!我好恨!
我恨他的虚伪!我恨他的残忍!我更恨我自己的愚蠢!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死死地瞪着他,
血泪,从我的眼角,滑落。“萧瑾瑜……”“若有来世……”“我定要你……挫骨扬灰,
永不超生!”在无尽的痛苦和恨意中,我的意识,彻底沉入了黑暗。第二章:泣血重生黑暗,
无边无际的黑暗。身体里那如同万蚁噬心、烈火焚身的剧痛,仿佛还残留在我的灵魂深处。
萧瑾瑜那张温柔而残忍的脸,和他说出的那些诛心的话语,像最恶毒的诅咒,在我耳边,
一遍又一遍地回响。“你家满门忠烈,该下去陪他们了。”“昭阳公主殿下,不喜欢我身边,
有别的女人。”父亲……母亲……哥哥……我的家人!不!一股巨大的、不甘的恨意,
如同火山一般,从我的灵魂深处,猛地爆发出来!我不要死!我不能死!我要报仇!
我要让萧瑾瑜!让昭阳公主!让所有害死我沈家的人,都付出血的代价!“**!**!
您怎么了?您醒醒啊!”一个焦急的、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有人在轻轻地,
推着我的肩膀。我猛地,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不是地府的森罗殿,
也不是奈何桥上的彼岸花。而是一张熟悉的、带着泪痕的、关切的脸。是我的贴身丫鬟,
银杏。“银杏?”我下意识地,唤出了她的名字。我的声音,沙哑干涩,像被砂纸磨过。
“**!您终于醒了!您吓死奴婢了!”银杏见我醒来,喜极而泣,用手背擦着眼泪,
“您刚才在马车里,突然就晕过去了,脸色煞白,怎么叫都叫不醒。”马车?我环顾四周。
我正身处在一个空间宽敞、布置雅致的马车里。车壁上,
还挂着我亲手绣的、用来安神的荷包。我……我还活着?我猛地低下头,看向自己的双手。
那是一双白皙、纤细、毫无瑕-疵的手。而不是那双在毒发时,
因为痛苦而抓挠得血肉模糊的手。我用力地,掐了一下自己的手背。清晰的、真实的疼痛感,
传了过来。这不是梦!“现在……是什么时候?”我抓住银杏的手,急切地问,
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回**,现在是永安十五年,四月初八啊。
”银杏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有些不解地回答,“我们刚从城外的护国寺祈福回来。
您忘了吗?您说,大帅和少帅(指我的父亲和哥哥)昨日刚刚大胜归来,您要去庙里,
为他们,也为我们沈家,祈求一世平安。”永安十五年……四月初八?!我的大脑,
像被一道惊雷,狠狠劈中!我重生了。我竟然,带着满腔的恨意,重生在了……三年前!
三年前的今天!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这一天,在护国寺,
我为了追赶一只被风吹走的、我亲手为父亲绣的平安符,而在后山的竹林里,第一次,
见了那个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因为没钱吃饭而饿晕过去的、落魄书生——萧瑾瑜!
就是这一天,我看着他那张苍白却难掩俊秀的脸,看着他那双在醒来时,
充满了倔强和清高的眼睛,动了恻隐之心。就是这一天,我将身上所有的银两都给了他,
并留下了将军府的信物,让他若有困难,可以来找我。就是这一天,我亲手,开启了我和他,
和我沈家满门的……孽缘!老天有眼!老天爷,竟然真的,给了我一次重来的机会!
“哈哈……哈哈哈哈……”我忍不住,低声地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泪,却不受控制地,
汹-涌而出。那不是喜悦的泪,也不是悲伤的泪。那是,夹杂着无尽恨意和滔天杀意的,
来自地狱的,复仇的血泪!“**,您……您别吓我啊……”银杏看着我又哭又笑的样子,
吓得脸色都白了。“我没事。”我擦干眼泪,那双原本温婉柔和的眼睛里,此刻,
只剩下一片冰冷的、彻骨的寒意。“我只是……太高兴了。”高兴,我终于可以,
将那些曾经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在我家人身上的灾难,千倍、万倍地,还回去了!萧瑾瑜!
昭阳公主!你们洗干净脖子,等着。我,沈清言,从地狱,回来讨债了!这一世,
我不会再是那个被你们玩弄于股掌的、愚蠢的棋子。我要做,那个执棋的人!我要让你们,
也尝尝,什么叫生不如死,什么叫……万劫不复!马车外,春光明媚。而我的心,却早已,
堕入了永恒的凛冬。第三章:孽缘的起点马车缓缓地,在护国寺的后山停下。“**,
我们到了。”银杏的声音,将我从翻涌的思绪中,拉了回来。我掀开车帘,
看着眼前这片熟悉的、青翠的竹林,眼神变得幽深而冰冷。就是这里。前世,我就是在这里,
遇到了那个披着人皮的恶魔。“银杏,”我开口,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
“你在这里等我。我自己,进去走走。”“可是**,这里偏僻,
万一……”银杏有些不放心。“没有万一。”我打断了她,语气里,
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我说,我一个人。”银杏被我此刻的气势所慑,愣了一下,
最终还是低下了头:“是,**。”我提着裙摆,独自一人,走进了竹林。春日的阳光,
透过细密的竹叶,洒下斑驳的光影。微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一切都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我凭着记忆,一步步地,走向那个既定的、命运的交叉口。果然,
在一片相对空旷的林间平地上,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
身形清瘦,面容俊秀。此刻,他正靠坐在一块岩石上,双目紧闭,嘴唇干裂,
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正是年少时的,萧瑾瑜。他在演。我知道。前世的我,
就是被他这副“宁愿饿晕也不肯折腰”的清高模样所打动。可重生后的我,
只觉得……无比的恶心。我甚至能猜到,他接下来,会做什么。他会“悠悠转醒”,然后,
在我面前,表现出他的“才华”与“风骨”,用几句似是而非的、充满了宿命感的诗句,
来引起我的注意和好奇。真是……可笑。我站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冷冷地看着他,
没有像前世那样,立刻上前去扶他。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或许是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那个靠在岩石上的“落魄书生”,终于,缓缓地,颤抖着,睁开了眼睛。
他先是露出一副迷茫的样子,随即,在看到我的时候,眼中,精准地,
闪过一丝恰到好处的惊艳和……一丝转瞬即逝的慌乱。“小……**……”他的声音,虚弱,
沙哑,充满了故事感,“在下……在下失礼了……”他挣扎着,想要站起来,
却又“无力”地,跌坐了回去。演技,真是炉火纯青。不去唱戏,真是屈才了。我没有说话,
只是抱着手臂,居高临下地,冷冷地看着他的表演。萧瑾-瑜见我没有反应,
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错愕。这和我前世那焦急关切的反应,完全不一样。
但他很快就调整过来,脸上,露出了一个凄然的、带着一丝自嘲的苦笑。“让**见笑了。
在下……不过是一介贫寒书生,三日未曾进食,一时气血攻心,才会如此失态。”他说着,
目光,却“不经意”地,落在了我腰间那块代表着将军府身份的、价值不菲的和田玉佩上。
他的野心,从我们相遇的第一刻起,就从未掩饰过。只是,前世的我,被猪油蒙了心,
看不见而已。“哦?是吗?”我终于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懒洋洋的、嘲讽的笑意。
我缓缓地,走到他的面前,蹲下身,与他平视。“三日未曾进食?”我伸出手,用指尖,
轻轻地,划过他那虽然苍白但依旧干净的、明显是精心打理过的儒衫袖口,
“我看公子的衣衫,虽然陈旧,但却浆洗得一尘不染。想来,公子也是个爱洁之人。
只是不知,在这种情况下,公子是哪里来的力气和清水,将自己打理得如此……体面?
”萧瑾-瑜的脸色,瞬间一僵!他没想到,我会问出如此刁钻的问题。“而且,
”我看着他的眼睛,嘴角的笑意,更冷了,“我方才站在这里,看了许久。公子的呼吸,
虽然刻意放缓,但却悠长平稳,中气十足,可完全不像是一个……饿了三天的将死之人啊。
”我的话,像一把最锋利的刀,将他所有的伪装,都撕了个粉碎!萧瑾瑜的脸上,第一次,
露出了真-正的、无法掩饰的慌乱和难堪!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怎么?没词了?”我站起身,重新恢复了那副居高临下的姿态,“也是,
像你这种处心积虑,连‘偶遇’都要精心设计一番的男人,肚子里,
除了那些算计人心的小聪明,大概,也剩不下什么真才实学了。”“你!
”萧瑾瑜被我羞辱得满脸通红,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恼羞成怒的火焰!他猛地站起身,
似乎是想挽回一点自己的尊严。而我,却不准备再给他任何机会。我看着他,轻轻地,笑了。
然后,我用一种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缓缓地,念出了一句诗。一句,他前世,
在三年后,高中状元,名动京城时,写下的、最得意的一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我念完,清晰地看到,萧瑾瑜的瞳孔,因为极致的震惊,而猛地收缩!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鬼!我对他,
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却又充满了森然寒意的笑容。“萧公子,你说,这句诗,怎么样?
”“是不是……很有状元之才?”说完,我不再理会他那张因为恐惧和震惊而扭曲的脸,
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片,我亲手改写了开局的……孽缘之地。萧瑾-瑜,这一世,
游戏,才刚刚开始。而我,会让你,连参与游戏的资格,都没有。
第四章:未来的布局从护国寺回来后,我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天。我没有哭,
也没有歇斯底里。我只是拿出一张巨大的白纸,用一根炭笔,在上面,写下了两个名字。
萧瑾瑜。昭阳公主。然后,我将前世所有与他们相关的人和事,
所有导致我沈家最终覆灭的关键节点,一一写了下来。——永安十五年,秋,
萧瑾瑜在鹿鸣诗会上,以一首《登科后》,名声大噪,获得张阁老青眼。(前世,这首诗,
是我在他屡试不第、心灰意冷时,为了鼓励他,而化用了前朝诗人的名句,
为他“作”出来的。)——永安十六年,春,江南大水,户部尚书贪墨赈灾款一案事发,
太子一党因此受到重创。昭阳公主的兄长,七皇子,趁机崛起。(前世,
揭发此案的关键证据,是萧瑾瑜通过我哥哥沈清源的关系,从军方渠道获得的。
)——永安十七年,冬,父亲镇国公沈巍,在边关抵御蛮族时,被污蔑“通敌叛国”。罪证,
是萧瑾瑜“大义灭亲”,亲自呈上去的。——永安十八年,春,沈家满门抄斩。同年,
新科状元萧瑾瑜,尚昭阳公主,成为当朝最风光的驸马。……我看着白纸上,
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用血和泪写成的节点,指甲,深陷入掌心,却感觉不到一丝疼痛。
我的心,早已在那杯毒酒下肚时,就死了。现在的我,不过是一具,为了复仇而活着的,
行尸走肉。冷静下来后,我开始思考,这一世,我该如何破局。仅仅是让萧瑾-瑜身败名裂,
远远不够。他不过是昭阳公主和她背后势力的一条狗。真正的敌人,是那个高高在上的皇权,
是那个对我沈家,早就心怀忌惮的,当今圣上。父亲功高震主,哥哥手握兵权。沈家,
早已是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前世,没有萧瑾瑜,也会有李瑾瑜,王瑾瑜。他们需要的,
只是一个借口,一个能名正言顺地,除去我沈家的借口。所以,这一世,我不仅要复仇。
我更要,守护我的家人。我要让沈家,摆脱掉前世那注定的、悲惨的命运。而要做到这一点,
光靠我自己,是不够的。我需要钱,需要人脉,
需要……一个足够强大的、能与太子和公主一党抗衡的盟友。我的脑海里,
浮现出了一张清冷孤傲的脸。靖王,慕容澈。当今圣上的第九子,也是最不受宠的一个儿子。
他的母妃,是战死沙场的女将军,因为出身不高,连带着他,在宫中也备受冷落。但他,
手握京城三大营之一的西山大营,兵权在握,为人低调,从不参与任何党争。前世,
在沈家出事后,整个朝堂,一片噤声。只有他,在金銮殿上,为我沈家,
说了唯一一句公道话。虽然,最后,他也被皇帝斥责,禁足府中。但这份恩情,我记下了。
这一世,他,就是我能抓住的,唯一的浮木。只是,现在的靖王,羽翼未丰,行事谨慎。
我要如何,才能让他相信我,愿意与我合作?我需要一个……投名状。
一个能让他看到我的价值,能让他下定决心,与我“与虎谋皮”的投名-状。我的目光,
落在了白纸上,“江南大水,户部贪墨案”那一行字上。我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容。
前世,这个案子,是萧瑾瑜的成名之作,是他献给昭阳公主的敲门砖。那么这一世,
这份天大的功劳,我就……却之不恭了。做好了初步的规划,我叫来了银杏。“银杏,你去,
将我名下所有的铺子、田产,都悄悄地,盘点一遍。然后,将那些不赚钱的,都尽快处理掉。
换成现银。”“另外,你去城南的‘济世堂’,帮我买一些……平日里,不常见的,
能让人……不知不觉,身体虚弱下去的药材。”“**,您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银杏不解地问。我看着她,笑了笑,那笑容,却让她,不寒而栗。“当然是……救人啊。
”救我沈家满门。杀我前世仇敌。第五章:折断的翅膀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深秋。
京城最大的文人雅集——鹿鸣诗会,在城外的别苑,如期举行。前世,就是在这次诗会上,
萧瑾瑜,凭借着那首我为他“作”的《登科后》,一举成名,技惊四座,成功地,
吸引了文坛泰斗张阁老的注意,并被其收为关门弟子。从此,平步青云。而这一世,
我怎么可能,再让他如愿?我换上了一身月白色的男装,束起长发,戴上一顶玉冠,
扮成了一个翩翩的富家公子。我的五官,本就随了父亲,英气十足。此刻,稍作修饰,
便更显得俊朗不凡,引得路人纷纷侧目。银杏看着我的装扮,目瞪口呆:“小……公子,
您这是……”“我去会会,我们那位‘才华横溢’的萧公子。”我拿起扇子,轻轻一摇,
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鹿鸣诗会,名流云集。我凭借着将军府的请柬,很轻易地,
就进去了。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萧瑾瑜。他今天,显然是精心打扮过。
依旧是一身青色的儒衫,但料子,却比上次在护国寺时,好了不止一个档次。想来,
是搭上了哪位富家**,或者,是……昭阳公主,已经提前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他正站在一群文人中间,侃侃而谈,脸上,带着自信的、温和的笑容,引得不少大家闺秀,
都向他投去倾慕的目光。好一派名士风流的景象。若不是我知晓他那张温润如玉的皮囊下,
藏着怎样一副肮脏恶臭的嘴脸,或许,我也会被他所迷惑吧。很快,诗会进入了**。
众人开始以“秋”为题,即兴作诗。一个个文人骚客,轮番上阵,吟诗作对,好不热闹。
终于,轮到了萧瑾瑜。他站起身,对着众人,微微一笑,那份从容和自信,
仿佛他早已胜券在握。他踱步到庭院中央,望着满园的秋色,沉吟片刻,然后,朗声,
吟诵起来。他念的,果然,还是那首,我前世,为他量身打造的《登-科后》。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不对!我愣住了。他念的,不是这首!他念的,
是一首我从未听过的、关于秋日感怀的七言律诗。诗写得……中规中矩,甚至,可以说,
有些平庸。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因为我的重生,产生了蝴蝶效应?
还是说……没有我的“帮助”,他萧瑾瑜的真实水平,就只有这样?我正疑惑间,却看到,
萧瑾瑜在吟完诗后,目光,有意无意地,朝一个方向,瞥了一眼。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只见不远处的亭子里,坐着一位身穿华服、气质雍容的年轻女子。她的身边,
围着一群宫女和太监。是昭阳公主!我瞬间,明白了。
不是萧瑾-瑜不想用那首“惊才绝艳”的诗。而是,他不敢。因为,上一次在护国寺,
我当着他的面,念出了那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他怕。他怕我,会将他“剽窃”的丑事,
公之于众。所以,他只能,临时,用一首自己的平庸之作,来滥竽充数。
我看着他那副强装镇定、但眼底深处却隐藏着一丝不安和屈辱的样子,心中,
涌起一股报复的**。我笑了。我就是要这样。我要一点一点地,折断你的翅膀,
打碎你的骄傲。让你,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你曾经唾手可得的荣耀,离你,越来越远。果然,
萧瑾瑜的诗,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众人只是礼貌性地,夸赞了几句。
而那位原本对他颇为欣赏的张阁老,在听完他的诗后,也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眼中,
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望。萧瑾-瑜的脸色,有些难看。而我,则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我站起身,摇着扇子,缓缓地,走到了庭院的中央。“在下沈言,”我对着众人,拱了拱手,
声音清朗,“也想凑个热闹,献丑一首。”所有人的目光,
都聚焦到了我这个“陌生”的、俊秀的公子身上。包括,萧瑾瑜,和亭子里的,昭阳公主。
我看着萧瑾-瑜那张瞬间变得紧张的脸,嘴角的笑意,更深了。然后,我朗声,吟诵了起来。
我念的,正是那首,他不敢念,却又无比渴望的。“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诗句一出,满座皆惊!所有人,
都用一种惊艳的、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我。而萧瑾瑜的脸,则在瞬间,变得,惨白如纸!
第六章:初遇靖王“好!好诗!”在我念完最后一句诗时,一声响亮的喝彩,从主位上传来。
正是那位德高望重的文坛泰斗,张阁老。他站起身,激动地看着我,眼中,
充满了欣赏和赞叹:“‘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好!
好一个少年得志的张扬与快意!此等胸襟,此等才情,老夫今日,算是开了眼界!
不知这位……沈言公子,师从何人?”我微微一笑,对着张阁老,深深一揖:“阁老谬赞。
在下并无师承,只是闲来无事,胡乱读过几本书罢了。”我的谦逊,更引得众人的一片好感。
而另一边,萧瑾瑜的脸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他站在人群中,
看着被众人瞩目、风光无限的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充满了嫉妒、怨恨,
和一丝……深深的恐惧。他想不明白,这个叫“沈言”的男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
会知道这首,本该属于他的诗?!我享受着他那副想杀了我,却又无能为力的憋屈模样,
心中,畅快不已。而就在这时,一个清冷的、带着一丝慵懒的声音,
从不远处的另一个亭子里,传了过来。“沈公子,好才情。”我循声望去,
只见一个穿着玄色王袍、气质卓然的年轻男子,正端着酒杯,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他大概二十四五岁的年纪,五官深邃,轮廓分明。他的眼神,像一汪深不见底的寒潭,
看似平静,却隐藏着让人不敢小觑的锐利。他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
就自带着一股与周围的喧闹,格格不入的、沉凝的威压。我认得他。他就是,
当今圣上最不受宠,却手握重兵的第九子——靖王,慕容澈。我没想到,他今天,
竟然也在这里。更没想到,他会主动,与我说话。我心中一动,知道,
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走上前去,对着他,不卑不亢地,行了一礼:“见过王爷。
”“不必多礼。”慕容澈摆了摆手,示意我坐下。他亲自,为我斟上了一杯酒。
“沈公子这首诗,写尽了天下读书人的梦想。”他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探究,“只是,
本王有些好奇。看公子的气度,不似寻常人。不知,是出自京城哪家府上?”我知道,
他是在试探我的底细。我笑了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回王爷,
家父不过是朝中一介武夫,不值一提。”我没有直接说出我父亲的名号,而是,
选择了另一种方式。“只是,家父常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我以为,读书人,
悠悠余乐的书真的让人欲罢不能,特别是《新婚夜状元郎夫君喂我喝下了毒药》。故事情节意想不到,跌宕起伏,吸引人的同时又充满了悬疑。这是一本我一直想读下去的好书,太喜欢了!
《新婚夜状元郎夫君喂我喝下了毒药》这本书展现了作者悠悠余乐卓越的想象力和写作天赋。他通过精妙的叙述和恰到好处的情节铺排,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奇幻而真实的世界。主角萧瑾瑜昭阳的形象立体而生动,她的聪明和坚韧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扣人心弦,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这是一本充满魔力和感动的佳作,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新婚夜状元郎夫君喂我喝下了毒药》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最好的一部。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女主角的表现都非常出色,感谢悠悠余乐的出色创作。
《新婚夜状元郎夫君喂我喝下了毒药》这本书让人陶醉其中。作者悠悠余乐的文笔细腻流畅,每一个描写都让人感受到他的用心和情感。主角萧瑾瑜昭阳的形象生动鲜明,她的坚韧和聪明让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每一个情节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丰富了故事的内涵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本令人沉浸其中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不同的情感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