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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

极道无界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5-07-09 18:43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这本小说真的很好看。极道无界的写作文笔也很好,全书精彩,很值得推荐。念安萧恒沈月浅是该书的主角,小说内容节选:只听到他说:“既然查不出,就先关进柴房,饿她三天。若还不招,就乱棍打死,扔出去喂狗。”他的声音,像腊月的寒冰,冻得我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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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我是小王爷萧恒的通房丫头。说得好听些,是通房,其实连个妾都算不上,

不过是比寻常丫鬟多了项伺候主子睡觉的活儿。身份卑贱,命如草芥。王妃林婉儿进门那天,

就把我们这些“不清不楚”的丫头叫到跟前,一人赏了一碗滚烫的避子汤。

她说:“王爷胡闹,你们也跟着胡闹?这王府的嫡子,只能从我肚子里出来。”那碗药,

黑漆漆的,苦得灼心。我垂着头,一口气灌了下去。可天意弄人,就在那之后不久,

我发现自己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算算日子,是上个月王爷醉酒那次。他把我当成了谁,

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别人的名字,动作却凶狠得像是要把我拆吃入腹。第二天醒来,

他扔给我一支金簪,眼神里没有半分温情,只有厌烦和疏离。“拿着,以后别来我眼前晃。

”我拿着那根能换二十两银子的金簪,手心冰凉。如今,这腹中悄然生根的血脉,是催命符,

也是唯一的牵绊。我知道,一旦被王妃发现,我和这个孩子,只有死路一条。

我跪在冰冷的地面上,感受着腹部那微弱却顽强的存在,一个念头疯长。这个孩子,

我必须生下来。但绝不是在这吃人的王府里。1“沈月浅,你在这儿磨蹭什么呢?

王妃让你去前院扫雪,耳朵聋了?”王妃身边的大丫鬟翠环,叉着腰,柳眉倒竖,

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团黏在地上的烂泥。我正捂着嘴,强忍着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孕早期的反应折磨得我面色蜡黄,连站着都有些费力。“翠环姐姐,我……我这就去。

”我扶着廊柱,声音虚弱。“装什么可怜!”翠环不屑地冷哼一声,

“别以为爬过王爷的床就能抖起来,在这府里,你连条狗都不如。”这话难听,却是事实。

我低下头,掩去眼底的寒意,默默拿起扫帚。隆冬时节,大雪封天。庭院里积雪没过脚踝,

寒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钱。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

足够我逃出王府,足够我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把孩子平安生下来,养大他。

王爷给的那支金簪,我当晚就偷偷托了相熟的采买婆子换成了银票,藏在鞋底的夹层里。

但这远远不够。我开始利用一切机会攒钱。我女红好,这是我娘教我的。

我白天做府里的粗活,晚上就着昏暗的油灯,偷偷绣些帕子、荷包。

绣样是我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新巧花样,再托那个采买婆子带出去卖。一个荷包,能赚三十文。

一个月下来,也能攒下小半两银子。我还负责清洗王爷的衣物。

他时常会忘些小东西在衣兜里,几块碎银,或者一枚成色不错的玉佩。若是往常,

我定会原封不动地交上去。但现在,我顾不得了。我像一只贪婪的仓鼠,

拼命地往自己的小窝里囤积粮食。每当夜深人静,

我摊开那张皱巴巴的银票和一小堆铜板碎银,心里的安全感才会多一分。腹中的孩子,

似乎能感受到我的努力,除了最初的孕吐,竟格外乖巧,没再折腾我。

我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所幸冬季衣衫厚重,暂时还能遮掩。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我必须尽快离开。2转机出现在一个月后。王爷要陪圣上南下巡查,王妃作为主母,

自然要留在府中主持大局。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王爷离京,府里的防卫会松懈许多。

我逃跑的成功率,会大大增加。我开始更疯狂地敛财。那天,我去书房送茶。

萧恒正和几个幕僚议事,见我进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垂首退下,

眼角余光却瞥见他随手放在桌案上的一方玉佩。那是一块上好的和田暖玉,雕着繁复的龙纹,

一看就价值不菲。我的心,砰砰狂跳。偷窃主子财物,在王府是死罪。可我看着那块玉,

就像沙漠里濒死的人看到了绿洲。有了它,我和孩子的下半辈子就有了着落。

我的手心全是冷汗。理智告诉我,不能。一旦被发现,万劫不复。可腹中那微弱的生命,

却在无声地呐喊,催促我、诱惑我。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直到晚上,我再次被叫去伺候。

萧恒似乎心情不佳,喝了很多酒,俊朗的眉眼间染着一层化不开的郁气。

他没再把我错认成别人,只是沉默地、粗暴地占有。我像一叶浮萍,任由他摆布,

心里却一片冰冷。结束时,他从枕下摸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扔给我。“够你一年的嚼用了,

安分点。”他的声音带着酒后的沙哑,依旧是施舍的语气。我捏着那个荷包,

里面是几块金瓜子。在黑暗中,我无声地笑了。这点钱,确实够一个丫鬟“安分”地活一年。

可我要的,是自由,是一条生路。我悄悄起身,趁他熟睡,

将那方玉佩从他挂在屏风上的外袍里,偷了出来。玉佩触手温润,却烫得我指尖发麻。

我把它和我所有的积蓄一起,用油纸包好,塞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包裹里。做完这一切,

我躺回冰冷的床榻上,一夜无眠。天一亮,我就要去面对我的审判。要么生,要么死。

3第二天,王府炸了锅。王爷最心爱的那块龙纹玉佩,不见了。萧恒震怒,下令封锁王府,

彻查所有下人。一时间,府里人心惶惶。翠环带着几个膀大腰圆的婆子,

第一个冲进了我的房间。“沈月浅!肯定是你!昨晚就你进了王爷的卧房!

”她尖利的声音几乎要刺破我的耳膜。我故意装出惊慌失措的样子,

瑟缩着摇头:“不……不是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搜!”翠环一声令下。我的小屋子,

瞬间被翻了个底朝天。衣物、被褥,被扔得满地都是。我藏在床板夹缝里那个装钱的包裹,

很快被搜了出来。翠环得意地抢过去,打开一看,脸色却变了。里面只有一些碎银、铜板,

和几张面额不大的银票。最值钱的,是萧恒昨晚给我的那个荷包。“玉佩呢?!

”翠环逼近我,“说!你把玉佩藏哪儿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哭着摇头。她们自然找不到。

因为那块玉佩,根本就不在这里。我早就料到她们会来搜查。昨晚,我趁着夜色,

将玉佩埋在了王妃院子里的那棵百年桂花树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谁会想到,一个小小的通房丫头,有胆子把贼赃藏到主母的眼皮子底下?

我被带到了萧恒面前。他坐在上首,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林婉儿坐在他身侧,

看似温婉地为他抚着心口,看向我的眼神却淬着毒。“说,玉佩在哪?

”萧恒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王爷,奴婢真的没有偷……”我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额头很快就红肿起来。“不见棺材不落泪!”林婉儿冷笑一声,对身边的婆子使了个眼色,

“给我用刑!”滚烫的烙铁,被压在了我的手臂上。“滋啦”一声,

皮肉烧焦的味道瞬间弥漫开来。我疼得浑身痉挛,几乎要晕死过去,却死死咬住嘴唇,

不让自己泄露半分。我不能喊,更不能求饶。我越是“嘴硬”,他们就越会相信,

我只是个被冤枉的、没见过世面的蠢丫头。我的惨状,似乎让萧恒有些不忍。

他皱了皱眉:“够了。”林婉儿却不依不饶:“王爷,这贱婢偷了您心爱之物,若不严惩,

府里规矩何在?”她凑到萧恒耳边,低语了几句。我看不清萧恒的表情,

只听到他说:“既然查不出,就先关进柴房,饿她三天。若还不招,就乱棍打死,

扔出去喂狗。”他的声音,像腊月的寒冰,冻得我彻骨生寒。我被拖进了阴暗潮湿的柴房。

门被锁上的那一刻,我强撑的身体终于垮了下来。手臂上的伤口**辣地疼,腹中空空,

饥饿和寒冷一同袭来。我蜷缩在角落的干草堆里,眼泪无声地滑落。我告诉自己,沈月浅,

再忍一忍。就快了。4我需要一个帮手。一个能帮我把消息递出去,并且绝对可靠的人。

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小桃。小桃是和我一同进府的丫鬟,性子单纯,胆子又小。

我们平日里关系不错,我时常将自己绣活赚的钱分她一些。三天后,我被从柴房放了出来。

我饿得脱了相,走路都打晃,手臂上的伤也开始化脓,整个人狼狈不堪。

林婉儿见我还是不招,似乎也失了耐心,只罚我去浣衣房做最苦最累的活儿,

不许我再靠近萧恒半步。这正合我意。我找到小桃,把她拉到无人的角落。

我从怀里掏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塞到她手里。这是我最后的积蓄。

小桃吓得连连摆手:“月浅姐姐,这……这使不得!”“小桃,你听我说。”我握住她的手,

声音因为虚弱而颤抖,“我活不成了。王爷和王妃都认定是我偷了玉佩,早晚会打死我的。

”小桃眼圈一红:“姐姐,那可怎么办啊?”“我不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我看着她,

一字一句道,“小桃,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我知道城南有个叫‘鬼市’的地方,

那里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你拿着这钱,去那里找一个叫‘鬼手张’的人,

让他帮我办一件事。”我附在小桃耳边,将我的计划全盘托出。小桃听得脸色发白,

身体抖得像筛糠:“姐姐,这……这太大胆了!万一被发现……”“不成功,便成仁。

”我惨然一笑,“小桃,我死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但若我能逃出去,日后必有重谢。

”我又从怀里拿出一对小小的银镯子,这是我娘留给我的遗物。“这个也给你。若事情顺利,

你就对外说,我投瘌痢湖自尽了。若是不顺,你就说这镯子是你捡的,与我无关。

”我把所有后路都替她想好了。小桃看着我决绝的眼神,终于含泪点了点头。当晚,

小桃就出了府。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等待着黎明的到来。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场豪赌。

5.三天后的一个深夜,浣衣房突然起了大火。火势凶猛,很快就吞噬了半个院子。

府里的家丁们乱作一团,提着水桶来回奔跑,叫喊声、哭嚎声响成一片。而我,

早已趁乱换上了一身小厮的衣服,脸上抹了锅底灰,混在救火的人群里,

悄无声息地溜到了王府的后门。后门看守的家丁,已经被我用下了药的酒灌倒,

睡得不省人事。我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一股夹杂着雪花的冷风涌了进来。门外,

停着一辆不起眼的青布马车。赶车的是个中年汉子,脸上有一道长长的刀疤,

正是“鬼手张”。他看见我,只点了点头,言简意赅:“上车。”我钻进车厢,

里面已经放着一个装着女子衣物和干粮的小包裹。马车启动,缓缓驶入无边的夜色。

我掀开车帘,回头望去。那座曾经囚禁我、折磨我的牢笼,在冲天的火光中,轮廓渐渐模糊。

别了,萧恒。别了,这吃人的王府。从今往后,世上再无沈月浅。我捂住小腹,那里,

一个新的生命正在孕育。我们的新生,从今晚开始。6.马车一路向南。

鬼手张是个守信的人,收了钱,便一路将我护送到了千里之外的江南水乡——苏城。

这里气候温润,风光旖旎,与天寒地冻的京城截然不同。我用剩下的银子,

在城西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院落。从此,我改名换姓,叫“苏念”。念,

是思念,也是纪念。纪念我那死去的过往,和那段不该有的牵绊。小桃那边,也传来了消息。

她说,王府的那场大火,烧死了好几个人。我在浣衣房的床铺上,也发现了一具烧焦的女尸,

手里还攥着我的那对银镯子。所有人都以为,

那个偷了主子玉佩、畏罪自焚的通房丫头沈月浅,已经化为了一捧焦土。萧恒是什么反应,

小桃没说,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从那天起,我自由了。接下来的日子,平静而忙碌。

我孕吐得厉害,几乎吃什么吐什么。但我不敢请大夫,只能自己去药铺抓些安胎的草药,

熬着喝。为了生计,我重拾旧业,开始做些精巧的绣活。苏城的绣坊多,我的手艺在这里,

竟也算出挑。我绣的团扇、帕子,花样新颖,配色大胆,

很快就受到了一些大户人家**太太的青睐。我的名气,渐渐在城西的绣娘圈子里传开了。

生活虽然清苦,但我的心却是前所未有的安宁。我时常会坐在院子里的石榴树下,

抚摸着日渐隆起的腹部,给孩子讲故事,唱我小时候听过的歌谣。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奇妙而温暖。这个孩子,是我活下去的全部希望和动力。7.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那是一个初夏的夜晚,我发动了。我提前请好了一个稳婆。阵痛来袭时,我疼得死去活来,

几乎要咬碎一口银牙。稳婆在一旁不停地给我鼓劲:“苏娘子,再加把劲!看到头了!

”我用尽全身力气,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一个鲜活的小生命,降临了。是个男孩。

稳婆把他擦洗干净,用襁褓包好,递到我面前。“恭喜苏娘子,是个白白胖胖的小公子。

”我看着他,小小的,皱巴巴的一张脸,眼睛紧紧闭着。可那眉眼间的轮廓,

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像极了萧恒。我的心,骤然一痛。随即,

又被巨大的喜悦和温柔所取代。这是我的孩子。是我拼了命才换来的宝贝。我给他取名,

念安。沈念安。我希望他,一生平安顺遂,无忧无虑。8.时间一晃,五年过去。

念安长得很快,像一棵茁壮的小树。他继承了萧恒的容貌,五官俊秀,小小年纪,

便已能看出日后的风姿。但他性子不像萧恒。他沉静,寡言,聪慧得惊人。三岁能诵诗,

四岁便能通读大部分书籍,五岁时,已经开始自己钻研棋谱和兵法。巷子里的邻居都说,

我生了个神童。我既骄傲,又隐隐担忧。他的聪慧,他的容貌,都像是一把双刃剑,

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他的身世,并不平凡。这五年来,**着一手出神入化的绣技,

和一些自己琢磨出来的美颜方子,开了一家小小的胭脂铺,名叫“念安记”。铺子不大,

但生意红火。苏城的贵妇**们,都爱用我调制的胭脂水粉。我们母子俩的生活,

早已不是当初的捉襟见肘。我在城东买下了一座带着花园的两进院子,还雇了两个丫鬟婆子。

我成了邻里口中那个精明能干的苏老板。没人知道,我曾是王府里一个任人践踏的通房丫头。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过下去。直到那天,一个不速之客,打破了我们平静的生活。

9.那天,苏城知府的夫人在我店里举办了一场茶会,邀请了城中所有的名门贵妇。

我的“念安记”,早已是苏城上流社会的一个小小的风向标。茶会进行到一半,

外面突然一阵骚动。一个穿着锦衣卫飞鱼服的青年将军,带着一队人马,闯了进来。

“奉旨查案,闲杂人等回避!”贵妇们吓得花容失色,纷纷躲避。我心里咯噔一下,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那青年将军目光锐利如鹰,在铺子里扫视一圈,最后,

落在了墙上挂着的一幅绣品上。那是我闲暇时绣的一幅《百鸟朝凤图》,

用了我独创的“乱针绣”法,栩栩如生,是我最得意的作品。“这幅绣品,是谁绣的?

”将军的声音冷硬。我定了定神,走上前去,福了福身:“回官爷,是民女所绣。

”他转过头,审视地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民女苏念。”他的眼神,

让我觉得很不舒服。那是一种看到猎物的眼神。“苏念……”他玩味地咀嚼着这个名字,

突然笑了,“好名字。可我怎么听说,京城安平王府,

五年前也走失过一个叫‘沈月浅’的丫头,也擅长这种‘乱针绣’。”我的血,

瞬间凉了半截。我强作镇定:“官爷说笑了,民女自小在苏城长大,不知什么王府,

也不认识叫沈月浅的人。”“是吗?”他笑意更深,“巧了。我这次南下,

正是奉了安平王爷之命,寻一样东西。”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画像,在我面前展开。

画像上,是一块龙纹玉佩。正是我当年偷走,又埋在桂花树下的那块。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五年了。他竟然还在找。他找的,到底是那块玉,还是……偷玉的人?10.“这玉佩,

苏老板可曾见过?”青年将军,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陆臻,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垂下眼帘,

声音没有一丝波澜:“民女未曾见过。”“可惜了。”陆臻收起画像,“王爷说了,

谁能提供这玉佩的线索,赏金千两。若是能将玉佩寻回,他老人家,必有重谢。”千两黄金,

足以让任何人疯狂。我心中警铃大作。看来,苏城是待不下去了。送走陆臻这尊大佛,

我当晚就做了决定:离开。我连夜收拾好金银细软,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带着念安,

去更远的南方避祸。可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第二天清晨,我带着念安刚坐上马车,

就被一队官兵拦住了去路。为首的,正是陆臻。他身后,

还跟着一个我做梦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的人。萧恒。他比五年前,成熟了许多。

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张扬,眉眼间多了几分深沉和威严。他穿着一身玄色长袍,金冠束发,

依旧是那般丰神俊朗,高不可攀。他的目光,越过所有人,直直地落在了我的脸上。那眼神,

复杂得让我看不懂。有震惊,有狂喜,有愤怒,还有一丝……我不敢深究的痛楚。五年了。

我以为我早已心如止水。可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不可抑制地乱了。“沈、月、浅。

”他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11.我抱着念安,下了马车。我将念安护在身后,

抬头迎上他的目光,平静地开口:“这位爷,您认错人了。我叫苏念。”我的冷静,

似乎激怒了他。“苏念?”他冷笑一声,一步步向我逼近,强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他伸手,想要抓住我的手腕。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避开了。

他伸出的手,僵在了半空中。气氛,瞬间凝固。就在这时,我身后的念安,突然开口了。

“不许你碰我娘。”他的声音,清脆,却冷得像冰。所有人的目光,

都集中在了这个只有五岁大的孩子身上。萧恒的视线,也终于从我脸上,移到了念安身上。

当他看清念安的脸时,整个人都僵住了。如遭雷击。念安的脸,简直就是萧恒的缩小版。

一样的眉眼,一样的鼻梁,甚至连那紧抿着嘴唇,一脸不悦的神情,都如出一辙。

“他……他是谁?”萧恒的声音,因为震惊而微微颤抖。我心知肚明,再也瞒不住了。

我深吸一口气,把念**到身前,直视着他:“我的儿子。”“你的……儿子?

”萧恒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死死地盯着念安,又看看我,似乎在计算着什么。半晌,

他像是明白了什么,眼中迸发出一种混杂着狂喜和暴怒的骇人光芒。“好,好一个沈月浅!

”他指着我,气得浑身发抖,“你竟敢……你竟敢偷走我的儿子!

”12.“他不是你的儿子。”我冷冷地打断他,“他姓苏,叫苏念安,是我一个人的孩子。

”“你胡说!”萧恒的情绪彻底失控了,他上前一步,想要抢过念安。我死死地护住孩子。

“萧恒,你发什么疯!”我厉声喝道,“五年前,在王府里,你可曾正眼看过我?

你可曾问过我一句?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可以随意打骂、随意丢弃的玩物!

”“在你为了区区一块玉佩,就要将我乱棍打死的时候,你可曾想过,我肚子里,

已经有了你的骨肉?”“你没有!”我的声音,一句比一句尖锐,

带着压抑了五年的委屈和愤怒。“这个孩子,是我从鬼门关里抢回来的!

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他生病发烧,是我整夜不睡地守着!他学走路,

是我扶着他一步步走!他读书写字,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教的!”“你呢?萧恒,

你为他做过什么?你凭什么,一出现,就要来抢我的儿子?”我字字泣血,声声控诉。

萧恒被我问得哑口无言,脸色由白转青,又由青转红。他眼中的暴怒,

渐渐被一种茫然和痛苦所取代。他看着我,又看看念安,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周围的官兵和路人,都静静地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大戏,窃窃私语。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这王爷也太不是东西了,当年这么对人家母子。

”“这苏老板可真不容易啊……”那些议论声,像一根根针,扎在萧恒心上。

他引以为傲的尊严和体面,在这一刻,被我撕得粉碎。13.最终,这场对峙,

以我的暂时胜利告终。萧恒没有强行带走我们。他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带着他的人,

转身离开了。那眼神,像是一张网,让我无处可逃。我知道,这只是开始。

他不会善罢甘休的。我回到家中,立刻让下人收拾行囊。“念安记”的铺子,我直接关了。

院子,我托了邻居代为变卖。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苏城。然而,

我还是低估了萧恒的势力。整个苏城,所有的水陆要道,都被官兵封锁了。只许进,不许出。

书友评论
  • 个性是态度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这本书人设有趣,剧情写实,真挚动人。主角念安萧恒沈月浅的形象塑造得十分生动,她的聪明冷静和坚韧不拔的意志让人为之折服。作者极道无界巧妙地切入故事,设定了一个新奇的背景,并以精巧的结构将各个场景环环相扣,令人过目难忘。文中的配角也出彩,各自拥有独特的身份和共情点,与主角的前后反差使整个故事更加丰富多样。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美文,读者无法自拔地被其抓住,不断追寻下去。

  • 肥肥大坐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这本书展现了作者极道无界卓越的想象力和写作天赋。他通过精妙的叙述和恰到好处的情节铺排,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奇幻而真实的世界。主角念安萧恒沈月浅的形象立体而生动,她的聪明和坚韧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扣人心弦,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这是一本充满魔力和感动的佳作,读后让人回味无穷。

  • 守不住的空城

    《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是极道无界的代表作之一,其故事构思成熟合理,文笔娴熟,读起来非常吸引人,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 龙爷无敌

    极道无界的《我,通房丫头,怀了小王爷的崽》无疑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人性描绘细致,让人期待后续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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