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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

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

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

挖麻虾  /  著 已完结
更新时间:2025-07-11 15:21
爆款小说《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主角是沈知珩顾言,属于豪门总裁类型的小说。挖麻虾以其出色的文笔和精彩的剧情发展,将读者带入一个真实有逻辑的世界。这本书引人入胜,人物形象立体,非常耳目一新。值得一读!”我摸了摸下巴,回忆着沈知珩那张脸,“墓碑有那么帅的?那叫冰雕,艺术品懂不懂?”派对现场灯火辉煌,顾言被一群人围着,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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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重生回到了二十三岁——距离我上辈子因为追着顾言跑,

最后在一场意外里摔下楼梯死亡,还有整整五年。

殡仪馆里沈知珩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突然撞进脑子里。当时我灵魂飘在半空,

看着他站在角落,黑色西装袖口沾着点没擦干净的泥土,

那是他赶来时摔在墓园石板路上蹭的。他没哭,只是在所有人都走了之后,

蹲下来摸着我那张笑僵了的遗照,指尖抖得像秋风里的叶子。后来我才知道,

我追顾言追得最疯的那几年,被对家泼的脏水是他连夜压下去的;我爸公司资金链断裂,

是他匿名注资填的窟窿;甚至我随口说喜欢城南那家快拆迁的馄饨摊,

第二天就看见摊主换了个崭新的推车,说是“有人出钱让他搬到我家附近接着卖”。

沈知珩这人,典型的冰山总裁,脸是上帝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嘴却像被冻住了似的,

三棍子打不出个屁。上辈子我见着他就躲,觉得他浑身上下都透着“生人勿近”的寒气,

现在想想,那哪是寒气,分明是憋着没说出口的关心,冻成了冰碴子。“发什么呆呢?

顾言哥的生日派对快开始了!”闺蜜推了我一把,

手里还举着我上辈子特意为顾言织的丑毛衣——针脚歪歪扭扭,像条营养不良的毛毛虫。

我一把抢过毛衣塞进垃圾桶,吓得闺蜜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你疯了?

这可是你织了三个月的……”“丑死了,”我拍了拍手,突然想起今晚的派对上,

顾言会当众接受校花的告白,而我会冲上去泼他一杯红酒,最后被沈知珩拽走,

还被我骂了句“多管闲事”。这辈子?呵,谁爱去谁去。“不去了,”我拽着闺蜜往外走,

“听说沈知珩今晚也去?走,看帅哥去。

”闺蜜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你不是说沈总冷冰冰的像块墓碑吗?”“那是我以前眼瞎,

”我摸了摸下巴,回忆着沈知珩那张脸,“墓碑有那么帅的?那叫冰雕,艺术品懂不懂?

”派对现场灯火辉煌,顾言被一群人围着,笑得春风得意。我扫了一眼就移开视线,

目光在人群里精准锁定了沈知珩。他靠在吧台边,指尖捏着杯威士忌,领带松了点,

露出一小片锁骨。周围莺莺燕燕不少,没人敢上前搭话,他自己倒挺自在,

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端着杯果汁走过去,在他旁边停下。他眼皮都没抬,

像是没看见我。“沈总,”我清了清嗓子,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自然点,“借个火?

”他终于瞥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点“你有病”的疑惑。我才想起自己手里拿的是果汁,

压根没烟。“哦,忘了我不抽烟,”**笑两声,赶紧换了个话题,“这酒好喝吗?

给我尝一口呗?”他皱了皱眉,把杯子往旁边挪了挪:“小孩子别喝酒。”“我都二十三了!

”我不服气,“合法饮酒年龄了好吗?再说了,论辈分,我还得叫你声……”我突然卡壳,

上辈子我一直跟着顾言叫他“沈大哥”,但现在总觉得这称呼太生分。他看着我,

眼神里多了点探究:“叫什么?”“……沈帅哥?”我没忍住脱口而出,说完自己都想打嘴。

沈知珩的嘴角好像动了一下,快得像错觉。他没接话,转身就要走。我急了,

一把抓住他的袖子——跟上辈子他拽住我的动作一模一样。“沈帅哥,”我仰头看他,

努力挤出个真诚的表情,“我有个事想请教你。”他停下脚步,低头看我抓着他袖子的手,

眼神沉沉的。我赶紧松开,假装淡定地掸了掸他的袖口:“就是……你觉得我怎么样?

”空气突然安静了。周围的音乐声、说笑声好像都消失了,就剩我砰砰的心跳声。

他沉默了几秒,吐出两个字:“一般。”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上辈子的冰山,

这辈子怎么还带毒舌属性?“一般啊,”我摸着下巴点头,故意凑近了点,

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味,“那沈帅哥觉得,我有没有机会……变得不一般?

”他的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他没回答,转身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却没怎么失落。至少,他没像上辈子那样直接无视我。

第二天我故意绕到沈知珩公司楼下的咖啡店,假装偶遇。他刚从车上下来,

黑色西装一丝不苟,看见我时明显愣了一下。“好巧啊沈总,”我举着刚买的咖啡,

笑得像朵向日葵,“给你买的,美式不加糖,对吧?”我记得上辈子他开会时,

助理总是拎着这家店的美式。他接过咖啡,指尖碰到我的,有点凉。“你怎么知道?

”“猜的,”我眨眨眼,“沈总这种高冷霸总,不都喝这种苦不拉几的玩意儿吗?

”他居然没反驳,拿着咖啡就进了公司。我看着他的背影,差点乐出声——第一步,

成功投喂!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了“偶遇”沈知珩的漫漫长路。他去健身房,

我就在隔壁练瑜伽;他去参加商业晚宴,我就缠着我爸带他去;甚至他去看画展,

我都能拿着张门票出现在他旁边,美其名曰“陶冶情操”。顾言来找过我几次,

大概是习惯了我围着他转,突然被冷落有点不适应。“晓晓,你最近怎么总躲着我?

”“忙着追帅哥呢,没空,”我啃着沈知珩刚给我买的冰淇淋,含糊不清地说,“顾言哥,

祝你和校花百年好合啊。”顾言的表情像是吞了只苍蝇,

大概从没见过这么直白的前任(虽然是单恋)。沈知珩对我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无视,

变成了偶尔的无奈。他会在我假装崴脚时,

皱着眉扶我一把;会在我被酒局上的油腻老板骚扰时,不动声色地挡在我面前;甚至有一次,

我故意穿少了衣服在他家楼下等他,

他居然从楼上扔下来一件他的外套——带着他身上的味道,暖和得要命。“沈帅哥,

”我裹着他的外套,在电话里笑得贼兮兮的,“你是不是有点喜欢我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传来他低低的声音:“林晓,别闹。”“我没闹,”**在墙上,

看着他家窗口的灯光,“沈知珩,我喜欢你。认真的。”上辈子的遗憾,

这辈子我不想再留着了。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久到我以为他挂了。就在我准备挂电话的时候,

听见他说:“明天早上九点,楼下等你。”“啊?”我没反应过来。“带你去吃馄饨,

”他的声音好像比平时软了点,“你不是说,城南那家拆迁了吗?我让人找回来了。

”我的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上辈子我随口说的一句话,他记了这么久。

第二天早上,沈知珩的车停在楼下。我坐上车,看见他手里拿着个保温桶,打开一看,

是热腾腾的馄饨,撒着我爱吃的香菜和虾皮。“快吃,凉了不好吃。”他递给我勺子,

眼神有点不自然。我舀起一个馄饨,吹了吹塞进嘴里,鲜得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眼泪却不争气地往下掉,混着馄饨汤一起咽进肚子里。“哭什么?”他递过来一张纸巾,

语气有点慌,“不好吃?”“好吃,”我吸了吸鼻子,抬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沈知珩,

这辈子,换我来追你好不好?”他看着我,眼神很深,像藏着片海。过了很久,他点了点头,

嘴角好像……微微上扬了一点。阳光透过车窗照进来,落在他的侧脸,也落在我心里。

上辈子的冰碴子,这辈子终于要化成水了。我知道追沈知珩这种冰山不容易,但没关系,

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慢慢捂热他。至于顾言?谁还记得那是谁啊。重生回来的第三天,

我蹲在沈知珩常去的那家日料店门口,假装系鞋带。他的车刚停稳,

黑色宾利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和他本人一样,透着生人勿近的气场。他下车时,

我“哎呀”一声,手忙脚乱地站起来,手里的帆布包故意往他身上蹭了蹭。

包里装着的橙子滚出来,在地上打了个滚,停在他锃亮的皮鞋边。“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我赶紧去捡,手指差点碰到他的鞋尖时,他弯腰先一步捡了起来。橙子被他捏在手里,

果皮上还沾着点灰。“沈总,好巧啊。”我抬头冲他笑,

露出两颗小虎牙——上辈子我总觉得这样笑显傻,在顾言面前从来不敢,现在对着沈知珩,

倒觉得自在得很。他没说话,把橙子递给我。指尖相触的瞬间,

我清楚地感觉到他指尖的凉意,还有一丝微不可查的颤抖。“你怎么在这?”他终于开口,

声音还是没什么起伏,眼神却落在我帆布包上——那包上印着只歪歪扭扭的小熊,

是上辈子我自己缝的,被顾言嘲笑“像只被车碾过的耗子”,后来被我扔了,

这辈子特意翻箱倒柜找了出来。“来吃日料啊,”我晃了晃手里的优惠券,“这家据说不错,

沈总要不要一起?我请你!”他看了眼优惠券上“满五十减五”的字样,眉峰好像动了一下。

“不用。”“别啊,”我拽住他的袖子,得寸进尺地往他身边凑,

“就当……谢谢你上次在派对上没把我当神经病扔出去。”他低头看我拽着他袖子的手,

那力道算不上重,甚至有点小心翼翼。他没甩开,只是淡淡道:“我约了人。”“哦,

那太不巧了。”我立刻松开手,识趣地往后退了两步,心里却在偷笑——约了人又怎样?

至少我拽他袖子时,他没像上辈子那样,像碰着什么脏东西似的甩开。转身要走时,

他突然叫住我:“优惠券。”我愣了愣,把优惠券递过去。他接过去,塞进西装内袋,

然后走进了日料店。我站在原地,摸着下巴琢磨——他这是……替我省钱?接下来的日子,

我像个雷达,精准捕捉沈知珩的所有行踪。他去看财经论坛,我就买张票坐在最后一排,

假装认真记笔记,实则用余光偷瞄他;他去慈善拍卖会,我就缠着我妈捐了幅画,

举牌时专捡他可能感兴趣的拍品,

最后让他以“捡漏”的价格拿下;甚至他去给合作方的孩子买礼物,

我都能提前半小时出现在玩具店,拿着同款玩偶冲他笑:“好巧,沈总也给孩子买礼物?

”他大概是被我烦得够呛,有次在停车场堵住我,把我困在车门和他之间。他很高,

阴影落下来几乎把我整个人罩住,雪松味裹着淡淡的烟草气,压得我心跳有点乱。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的声音比平时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沙哑。“想追你啊,

”我仰头看他,故意眨了眨眼,“沈总这么聪明,不会看不出来吧?”他的喉结动了动,

眼神沉沉的:“我和顾言是朋友。”“那又怎样?”我挑眉,“你俩又没穿一条裤子。

再说了,顾言现在是别人的男朋友,我总不能当小三吧?那多没品。

”他大概没料到我会这么直白,愣了一下。趁他走神,我踮起脚尖,

飞快地在他下巴上啄了一下。软乎乎的触感,带着点胡茬的糙意。他猛地后退一步,

像是被烫到一样,耳根瞬间红了。“沈总,”我捂着嘴笑,“这是利息,等我追到你,

再连本带利讨回来。”说完我就跑,跑出去老远还能听见他压抑的咳嗽声。

顾言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沈知珩公司楼下的咖啡店,研究他常点的美式到底加了多少冰。

“你最近到底在闹什么?”顾言的语气带着点不耐烦,

“以前你不是最讨厌沈知珩那种冷冰冰的样子吗?”“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我搅着咖啡里的冰块,“以前我还觉得你是个宝呢,现在看来,也就那样。

”他的脸色瞬间难看起来:“你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我放下勺子,看着他,

“顾言,我不喜欢你了。以后别来找我了,免得你女朋友误会。

”他大概是被我这态度**到了,抓住我的手腕:“你是不是故意气我?

就因为我没接受你的告白?”“大哥,你戏太多了,”我用力甩开他的手,“你接受不接受,

对我来说现在屁都不是。”正说着,沈知珩的车缓缓开过来。他降下车窗,

目光落在我被抓红的手腕上,眼神瞬间冷了下来。“放开她。

”顾言显然没料到沈知珩会插手,愣了一下:“知珩,

这是我和她之间的事……”“她不想让你碰。”沈知珩打断他,语气平淡,

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听不懂?”顾言的脸一阵青一阵白,最终还是松开了手。

沈知珩打开车门,冲我抬了抬下巴:“上车。”我二话不说坐进副驾,

还冲顾言挥了挥手:“拜拜,不送。”车里一路无话,气氛有点微妙。我偷偷看他,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有点发白。“那个……谢谢你啊。”我没话找话。

他没看我:“以后离他远点。”“知道啦,”我凑过去一点,“那我离谁近点?

沈总给指条明路呗?”他把车停在路边,转过头看我。阳光透过车窗落在他脸上,

一半亮一半暗。“林晓,”他叫我的名字,语气很认真,“别开玩笑。”“我没开玩笑,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沈知珩,我喜欢你。不是闹着玩的,是认真的。

”上辈子我到死都不知道,他为了我爸公司那笔烂账,

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块地;不知道那些泼向我的脏水,

都是他连夜让人压下去的;不知道我随口说喜欢的乐队,他会包下整个场地,

却只说是“朋友送的票”。这些事,我都是在殡仪馆里,听他的特助哭着说的。

当时他站在我遗照前,背影孤得像座岛。“我知道你为我做了很多事,”我声音有点哽咽,

“上辈子不知道,这辈子……我不想再错过了。”他的瞳孔猛地收缩,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

过了很久,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赶紧打断他,

总不能说我是重生回来的吧?“总之,我知道。沈知珩,给我个机会,也给你自己个机会,

行不行?”他看着我,眼神里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最终,他发动车子,没说是,

也没说不是。但我注意到,他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两度,还从后座拿了条毯子,递给我。

“别着凉。”那天之后,沈知珩对我的态度明显松动了。他会在我“偶遇”他时,

主动问一句“吃饭了吗”;会在我发朋友圈说胃疼时,

让特助送胃药到我家;甚至有次我熬夜看剧本,他会发来条消息:“早点睡,黑眼圈丑。

”虽然还是冷冰冰的语气,但我能感觉到,那层裹在他外面的冰壳,正在一点点融化。

去参加一个商业酒会时,我穿着高跟鞋差点摔倒,是他眼疾手快扶住了我。

他的手稳稳地托着我的腰,力道不大,却让人很安心。“穿这么高的鞋,想崴脚?”他皱眉,

语气里带着点责备,眼神却在我脚踝上扫了一圈,确认没事才松开手。

“这不是为了配沈总嘛,”我笑嘻嘻地说,“你穿这么帅,我总不能太寒碜。”他没说话,

转身去了吧台。回来时,手里拿着双平底鞋,款式简单,却是我最喜欢的牌子。“换上。

书友评论
  • 你帅不过我

    《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这本书让人陶醉其中。作者挖麻虾的文笔细腻流畅,每一个描写都让人感受到他的用心和情感。主角沈知珩顾言的形象生动鲜明,她的坚韧和聪明让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每一个情节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丰富了故事的内涵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本令人沉浸其中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不同的情感和思考。

  • 白衣无言殇

    《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这本书让人沉浸其中,难以自拔。作者挖麻虾的文笔细腻而动人,每一个场景都仿佛跃然纸上,令人身临其境。故事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栩栩如生,他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引发了无数的惊喜和感动。整个小说的框架定得恰到好处,情节紧凑又不失细腻,读者始终保持着对故事发展的高度关注。这是一篇令人回味无穷的佳作,值得推荐给每一位爱好[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

  • 风月不相欠

    作者挖麻虾的《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令人沉醉其中,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意想不到的转折让人难以预测。男女主角的形象独特而深刻,使整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真心希望作者能关注到这个评论,期待更多精彩的情节!

  • 風吹柳絮飛

    《重生后,冰山总裁被我捂热了》是一本让人感动至深、跌宕起伏的作品。男女主角的形象塑造出色,故事牵动人心,让人沉浸其中。感谢作者挖麻虾的智慧,写出了如此精彩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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