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脖子上的项链摘了下来。钻石在灯光下闪得晃眼。贵得要命。也沉得要命。
这是谢执送的。谢执是我现在的金主。我,岑晚,一个穿书的倒霉蛋,
穿成了这本古早虐文里男主的替身情人。原主爱谢执爱得死去活来,
最后被他的白月光江浸月设计,下场凄惨。我穿来的第一天,
看着镜子里这张和江浸月有七分像的脸,只想骂娘。去他的虐恋情深。去他的替身文学。
我只想当条咸鱼,混吃等死,安稳度日。等谢执的白月光回来,我就拿钱走人,
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躺平。完美。
我把这条据说价值一套房的钻石项链随手扔进了床头柜抽屉里。抽屉里还有半包薯片。
我拿出一片,咔嚓。嗯,黄瓜味的,清爽。谢执今晚会来。我知道。每个月的七号,
他雷打不动会来这个公寓。因为江浸月当年就是在七号离开的。我这个替身,
上岗时间卡得很死。管家陈姨在楼下敲门,声音带着点小心翼翼:“岑**,先生快到了,
您…准备一下?”准备?准备什么?准备扮演好一个思念成疾、望眼欲穿的深情替身?
我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镜子里的女人,眉眼精致,带着点天然的忧郁气质,
确实像极了记忆里杂志上那个光芒万丈的江浸月。我拿起梳子,胡乱扒拉了两下长发。
原主会花一个小时精心打理出江浸月同款的慵懒卷发。我?算了吧。扎个最简单的低马尾,
清汤寡水。衣柜里全是谢执让人送来的衣服,无一例外,
都是江浸月喜欢的风格——清纯、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白裙子。我看着就烦。翻了半天,
终于在角落扒拉出一件洗得有点发白的灰色连帽卫衣,一条宽松的黑色运动裤。套上。舒服。
刚趿拉着毛绒拖鞋下楼,门口就传来密码锁开启的“滴滴”声。门开了。谢执走了进来。
他个子很高,穿着剪裁精良的黑色大衣,肩头似乎还沾着外面的一点寒气。五官深邃凌厉,
像精心雕琢过的寒玉,看人的时候,眼神没什么温度。这就是本书的男主角,
谢氏集团的掌权人,一个心狠手辣、说一不二的商界大佬。他抬眼看向我。
目光在我身上的卫衣和运动裤上停顿了一秒。眉头几不可查地蹙了一下。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不像。太不像他记忆里那个穿着白裙、仙气飘飘的江浸月了。我无所谓。甚至觉得有点饿。
“回来了?”我象征性地问候了一声,语气平淡得像在问“吃了吗”。
然后我就转身往厨房走。“嗯。”他低沉地应了一声,脱下大衣递给旁边的陈姨,
视线一直落在我身上,带着审视。我拉开冰箱门。里面塞满了各种高级食材,空运的牛排,
进口的水果,精致的甜点。都是原主为了讨好他,时刻准备着的。我略过那些。
精准地拿出了一桶泡面。红烧牛肉味。“要吗?”我晃了晃手里的泡面桶,
出于礼貌问了他一句。谢执的表情,第一次出现了明显的裂痕。他似乎没听清,
或者不敢相信:“什么?”“泡面。”我指了指,“红烧牛肉味的,还不错。你要的话,
我给你也泡一桶?”客厅里死一般的寂静。陈姨拿着大衣的手都僵住了,大气不敢出。
谢执看着我,那双总是深不见底、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睛里,
清晰地映出我举着泡面桶、一脸“这玩意儿真香”的蠢样。他沉默了足足有十秒。
薄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直线。“不用。”他最终吐出两个字,声音比刚才更冷。“哦,
那我自己吃了。”我无所谓地耸耸肩,熟练地撕开包装,拿出面饼和调料包。
烧水壶咕嘟咕嘟响着。**在料理台边,等着水开。谢执就站在客厅与餐厅的交界处,
看着我。那眼神,复杂得难以形容。大概是在评估我这个替身是不是脑子突然进水了,
或者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体了。水开了。我冲水,盖盖子。
浓郁的、廉价的、充满工业香精味道的红烧牛肉面香气,霸道地弥漫开来,
瞬间充斥了整个高级公寓。这味道,
和这里昂贵的香薰、真皮沙发的皮革味、以及谢执身上清冽的雪松冷香,格格不入。
谢执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大概这辈子都没闻过这么“接地气”的味道。
我端着热气腾腾的泡面碗,走到餐厅,拉开椅子坐下。
“吸溜——”我毫不在意形象地嗦了一大口面。满足地叹了口气。真香。饿的时候,
泡面就是神。谢执还站在原地,没动。他大概在等我像以前一样,穿着白裙子,
温顺地走过去,替他脱外套,给他倒一杯温度刚好的水,
用模仿江浸月的、刻意放柔的嗓音问他累不累。可惜。我不是原主。
我只是一个被泡面香迷糊了的咸鱼。“那个…”我一边嚼着面,一边含糊不清地指了指沙发,
“你自便?电视遥控器在茶几下面。”谢执没说话。他迈开长腿,走到我对面,
拉开椅子坐了下来。他没看我。目光落在餐厅巨大的落地窗外,城市的璀璨夜景上。
但我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低气压。显然,我今晚的“不合格”表现,
让这位习惯了掌控一切的霸总,很不爽。我不在乎。继续埋头吃我的面。
吸溜声在过分安静的餐厅里,显得格外清晰。一碗面快见底的时候,谢执终于开口了。
声音听不出喜怒:“项链呢?”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那条闪瞎眼的钻石项链。
“哦,收起来了。”我喝了口汤,随意地说,“戴着怪沉的,脖子酸。”谢执转过头,
目光沉沉地落在我光溜溜的脖子上。“不喜欢?”“还行吧。”我实话实说,“亮晶晶的,
挺好看,就是太重,不实用。”“不实用?”他似乎被这个词逗笑了,
嘴角勾起一个极淡、极冷的弧度,“岑晚,我送的东西,需要实用?”来了。
霸总的标准台词。我咽下最后一口汤,抽了张纸巾擦嘴。“谢先生,”我看向他,眼神坦荡,
“您送我东西,是您的自由。我收着,是我的本分。至于戴着还是收着,
应该也是我的自由吧?毕竟,它现在属于我。”我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就像您付钱,
我做好替身的工作一样。交易,讲究个你情我愿,货讫两清。”“交易?
”谢执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眼神陡然锐利起来,像冰锥子。“不然呢?”我迎着他的目光,
没有丝毫闪躲,“难道谢先生觉得我们之间是…真爱?”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好笑。
果然,谢执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陈姨早就躲得不见人影了。
他盯着我,眼神像是要把我剖开,看看里面到底换了什么芯子。良久。他忽然嗤笑一声。
“很好。”他站起身,高大的身影带着压迫感,“看来这半年,岑**想通了很多事。
”他整理了一下一丝不苟的袖口,语气恢复了惯常的冰冷疏离。“继续保持。”说完,
他转身就走。没有去楼上“缅怀”一下江浸月住过的房间。也没有像往常一样,
例行公事般地在这里留宿。大门“砰”地一声关上。干脆利落。我听着引擎声远去,
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很好。第一步,改变舔狗形象,初步成功。
咸鱼守则第一条:远离不必要的剧情和麻烦,特别是男主角带来的麻烦。我收拾好泡面碗,
哼着小曲上楼。今晚能睡个好觉了。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谢执没再来公寓。
这正合我意。我彻底贯彻咸鱼方针。睡到自然醒。点外卖。追剧。打游戏。偶尔心血来潮,
会穿着我那身灰扑扑的卫衣运动裤,趿拉着拖鞋,去小区旁边的超市买点零食。
谢执给我的副卡,额度高得吓人。原主以前只敢小心翼翼地刷一点点,
买些符合江浸月气质的、昂贵而无用的东西。我?薯片要最大包的。辣条要最过瘾的。
肥宅快乐水必须冰镇的。偶尔看到超市进口区那些包装花里胡哨的巧克力,
我也会随手拿两盒。反正刷的不是我的钱,不心疼。卡里的流水账单,
每个月都会送到谢执那里。我不知道他看了是什么表情。也懒得猜。他付钱,
我扮演(虽然是条咸鱼版的)替身,大家各取所需。直到有一天,我在超市的冷柜前,
纠结是买香草味还是巧克力味的冰淇淋。旁边传来一个有点熟悉、又带着点迟疑的男声。
“岑…晚?”我叼着根棒棒糖,闻声扭头。一个穿着休闲西装,戴着金丝边眼镜,
看起来挺斯文的男人站在几步开外,正惊讶地看着我。我脑子飞快地转了一圈。哦。
想起来了。陆衍。书里的男配之一,谢执的好友,一个温文尔雅的医生。
也是少数几个知道我这个替身存在、并且对原主抱有几分同情的人。“陆医生?
”我含糊地打了个招呼,把香草味的冰淇淋扔进购物车。陆衍推着购物车走近几步,
的卫衣、乱糟糟的低马尾、以及塞得满满的、全是膨化食品和碳酸饮料的购物车上转了一圈。
他的表情,比那天谢执看到我吃泡面时还要精彩。“真的是你?
”他镜片后的眼睛写满了不可思议,“你…你怎么…”他似乎找不到合适的词来形容。
“逛超市啊。”我理所当然地说,又拿起一盒巧克力,“生活必需品。
”陆衍看着我购物车里堆积如山的“生活必需品”,嘴角抽了抽。
“谢执他…知道你现在这样?”他试探着问。“大概吧。”我耸耸肩,把巧克力也扔进去,
“账单不是都寄给他么。”陆衍沉默了。他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复杂。有惊奇,有探究,
还有一丝…同情?“你…还好吗?”他斟酌着问,语气温和。我知道他的意思。
在所有人眼里,我这个“赝品”在正主即将回归的压力下,精神崩溃、行为失常也是可能的。
“好得很。”我拍拍手,“吃嘛嘛香,身体倍棒。陆医生,没事的话,我先去结账了?
”“等等。”陆衍叫住我,从自己的购物车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这个…送给你。
”我一看。是一盒进口的、看起来就很贵的松露巧克力。“为什么?”我没接。“没什么,
”陆衍笑了笑,笑容温和,带着点安抚的意味,“女孩子,吃点甜的心情会好。”我懂了。
他还是觉得我受**了,在安慰“失足”替身。“谢了。”我也没矫情,接了过来,
反正不要白不要,“不过,我心情一直挺好的。”说完,我推着车,潇洒地走向收银台。
身后,陆衍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我,直到我消失在货架尽头。后来我才知道,
陆衍转头就把在超市“偶遇”我的事,以及我那副放飞自我的尊容,
添油加醋地描述给了谢执听。据说,当时正在开高层会议的谢执,听完后,
捏断了手里的签字笔。当然,这都是后话。那天之后,我的咸鱼生活依旧平静。只是,
平静被一条短信打破了。发信人是个陌生号码。内容只有一句话:「我回来了。」没有署名。
但我知道是谁。江浸月。书里那个让谢执念念不忘、让原主惨淡收场的白月光。她回来了。
剧情,终于要开始了。我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几秒。然后,平静地把手机丢到一边。
继续追我的剧。女主正手撕渣男,看得我热血沸腾,拆了包薯片助兴。
咸鱼守则第二条:天塌下来,也得等吃饱了再说。江浸月的回归,像一颗重磅炸弹,
在上流圈子里炸开了锅。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说谢执亲自去机场接的机。
说江浸月比以前更美了,气质更出众了。说谢执为了她,包下了市中心最顶级的旋转餐厅。
说他们旧情复燃,好事将近。我这个替身,自然成了圈子里最大的笑话。
所有人都等着看我怎么被扫地出门,怎么狼狈收场。连陈姨看我的眼神,
都充满了怜悯和欲言又止。“岑**,您…要不要出去散散心?或者,买几件新衣服?
”她委婉地提醒我,意思是让我打扮打扮,做最后一搏。我正盘腿坐在沙发上,一边啃苹果,
一边用平板玩消消乐。“新衣服?”我头也不抬,“不用啊,我这身挺舒服的。
”陈姨看着我身上那件印着巨大卡通熊头的T恤,叹了口气,默默走开了。手机响了。
是谢执的特助,林琛。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公式化:“岑**,谢总让我通知您,明晚七点,
在‘云顶’,为您和江**举办接风宴,请您务必准时出席。”哦豁。来了。
传说中的修罗场。原书里,这场宴会可是重头戏。江浸月会当众给我难堪,
让我认清替身的身份。谢执冷眼旁观。原主受尽羞辱,心碎离场。“知道了。”我应了一声,
语气平淡。“需要安排造型师和礼服吗?”林琛公事公办地问。以前这种场合,
都是谢执让人一手包办的。“不用。”**脆地拒绝,“我自己搞定。”挂了电话,
我继续玩我的消消乐。这一关有点难。我皱着眉,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动。至于明晚的宴会?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咸鱼守则第三条:该躺平躺平,该翻身…也未必需要翻,躺着也挺好。
第二天晚上六点五十。“云顶”私人会所门口。豪车云集,衣香鬓影。
我穿着我那件唯一的、稍微能见人的灰色卫衣(洗得很干净),一条深色牛仔裤,
踩着一双刷得发白的帆布鞋,从一辆平平无奇的网约车上下来。门口负责接待的侍应生,
看到我的穿着,明显愣了一下,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和审视。“**,您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他客气地拦住了我。“没有。”我报上名字,“岑晚,谢总邀请的。
”侍应生显然知道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表情瞬间变得极其古怪,上下打量了我一番,
才勉强侧身:“…岑**,里面请。”我坦然地走了进去。宴会厅里灯火辉煌,
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的光芒。空气里浮动着高级香水、雪茄和香槟混合的气息。
男人们西装革履,谈笑风生。女人们珠光宝气,争奇斗艳。我的出现,
就像一颗小石子投入了华丽的湖面。瞬间吸引了几乎全场的目光。惊讶。鄙夷。嘲讽。
幸灾乐祸。各种复杂的视线像探照灯一样聚焦在我身上。“天呐…那是谁?她穿的是什么?
”“好像是…谢总那个…”“啧,替身就是替身,上不得台面。正主回来了,
这是破罐子破摔了?”“故意穿成这样来恶心人吧?想博眼球?”窃窃私语声,
清晰地钻进我的耳朵。我置若罔闻。目光在人群中扫视。很快,
我就看到了焦点中心的那一对。谢执。还有挽着他手臂的江浸月。江浸月确实很美。
穿着一身纯白色的露肩长裙,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得像画出来的,
气质清冷出尘,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她微微仰着头,唇角噙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像一只优雅的天鹅。谢执站在她身边,一身高定黑色西装,身姿挺拔。他微微侧着头,
似乎在听江浸月说话,侧脸的线条在灯光下显得有些柔和。郎才女貌,璧人无双。
和我这一身灰扑扑的卫衣牛仔裤,形成了惨烈的对比。江浸月也看到了我。
她眼底飞快地掠过一丝惊讶,随即被浓浓的优越感和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取代。她挽着谢执,
姿态亲昵地朝我这边走了过来。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们三人身上。
好戏开场了。我甚至能听到周围人兴奋的吸气声。江浸月在离我几步远的地方停下。
她微微歪头,用一种带着点天真好奇、却又居高临下的目光打量着我,
红唇轻启:“这位是…?”她看向谢执,声音柔美动听。明知故问。谢执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那眼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沉,都要深,像暴风雨来临前的海面。他看到了我的卫衣,
我的牛仔裤,我的帆布鞋。也看到了周围人毫不掩饰的嘲讽目光。他的薄唇抿紧,
下颌线绷得有些凌厉。他没有立刻回答江浸月。空气凝固了几秒。
江浸月脸上的笑容依旧完美,眼底却闪过一丝不耐。“执哥哥?”她又轻轻唤了一声,
带着点撒娇的意味。谢执终于开口,声音低沉,听不出情绪:“岑晚。
”“哦——”江浸月拖长了尾音,做出恍然大悟状,目光重新落回我身上,
带着一种刻意的、怜悯般的审视,“原来你就是岑**。常听人提起你,
说…你和我长得有点像?”她轻笑一声,那笑声像银铃,却带着刺骨的寒意。“今天一见,
果然呢。不过…”她话锋一转,语气带着点惋惜,“岑**怎么穿得这么…随意?
是不知道今晚的场合吗?还是…”她意有所指地停顿了一下,看向谢执,
“执哥哥没有让人帮你准备?”她的话,像淬了毒的针,精准地扎过来。
周围的目光更加灼热了。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我的反应。等着看我惊慌失措,或者恼羞成怒。
我摸了摸鼻子。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径直绕过了他们俩。目标明确地走向宴会厅一侧。
那里有一张长长的自助餐台。上面摆满了精致的点心、水果、冷盘。琳琅满目,香气扑鼻。
我拿起一个干净的白瓷盘。夹了一块看起来松软可口的提拉米苏。
又夹了一块裹着焦糖的酥皮泡芙。再夹了几颗饱满的车厘子。然后,
我找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沙发。坐了下来。旁若无人地。开吃。提拉米苏入口即化,
咖啡和可可的微苦混合着奶油的香甜,完美。酥皮泡芙的焦糖脆壳在齿间碎裂,
里面的卡仕达酱香滑浓郁。车厘子鲜甜多汁。好吃!我满足地眯了眯眼,
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美食世界里。至于身后那两道几乎要在我背上烧出洞来的视线?
还有那死一般的、尴尬到极点的寂静?以及江浸月瞬间变得铁青的脸色?关我什么事。
咸鱼守则第四条:干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那晚的宴会,最终以一种极其诡异的气氛结束。
主角江浸月精心准备的亮相,被我这个穿着卫衣、只顾埋头苦吃的替身彻底抢了风头。
所有的话题都围绕着我。“她疯了吧?”“绝对是故意的!想用这种方式引起谢总注意?
”“我看她是知道自己没戏了,自暴自弃。”“不过…你们没看见江浸月那脸色,
啧啧…”“谢总好像也气得不轻…”我吃饱喝足,拍拍**,提前叫了网约车,溜之大吉。
深藏功与名。回去的路上,我收到了谢执的短信。只有三个字:「你很好。」隔着屏幕,
我都能感受到那咬牙切齿的寒意。我回了个:「谢谢夸奖。泡芙不错。」然后,
《穿成替身,我靠咸鱼征服霸总》这本书设定新奇,切入点巧妙,文中的主人公谢执江浸月展现出了鲜明的个性和坚韧不拔的意志。作者拉克夏塔通过精心构建的情节,揭示了主角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故事。这是一部引人深思的作品,值得一读。
能够找到一部像《穿成替身,我靠咸鱼征服霸总》这样的小说真是我的幸运,它的情节设计精妙绝伦,人物塑造生动有趣,特别是男女主角的爱情线,让人回味无穷。
《穿成替身,我靠咸鱼征服霸总》是拉克夏塔的代表作之一,其故事构思成熟合理,文笔娴熟,读起来非常吸引人,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穿成替身,我靠咸鱼征服霸总》这本书展现了作者拉克夏塔才华横溢的写作风格。他通过精心构建的情节和丰富的细节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惊喜和挑战的世界。主角谢执江浸月的形象饱满而真实,她的勇敢和决心让人为之动容。故事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无法预料。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层次和趣味,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这是一本引人入胜且富有启发性的佳作,读后会给人以深深的思考和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