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我是临安第一琴妓惜音,被盐运巨商沈修竹囚于金屋,为他算计,因他家破,
替他受辱,最终为护唯一的知己,饮下毒酒,尸骨无存。再睁眼,我回到六岁,
还是那个被族亲踩在泥里的孤女。沈修竹,这一世,我不躲了。你不是爱我入骨吗?
我要你亲手将我捧上神坛,再让你,连同你的家族、你的爱、你的悔,
一并坠入我为你掘好的坟墓。身入临安,不为奴。这一次,我为阎罗。1我死而复生,
在双手被粗麻绳磨得血肉模糊的剧痛中。不是车祸后冰冷的ICU,而是古代临安,
一间漏雨的柴房。鼻腔里全是霉味和腐烂木头的酸气,
外面一个尖酸的女人声音在骂:“小贱蹄子还敢跑!打断她的腿,看她还怎么跑!”我没动。
我躺在湿冷的茅草上,静静地听着。脑子里,二十年的记忆像一锅滚开的沸油,
炸得我神魂都在抽搐。我是苏晚,国内顶尖的古琴修复师,
上一秒还在修复一床唐代名琴“九霄环佩”,下一秒,就在这里。不,不对。我也是惜音。
那个被族中管事丁氏虐待,六岁时因逃跑被活活打死,高烧不退,
才让苏晚的魂魄占了身子的小孤女。我也是那个在临安“倚翠楼”里,
凭一手绝妙琴技名动江南,最终被盐运巨商沈修竹看中,囚于别院,尝尽爱恨,
最终为保护唯一的知己萧朗,饮下鹤顶红,肠穿肚烂而死的,临安第一琴妓。我回来了。
不是穿越,是重生。回到了我上一世所有悲剧的起点。“小灾星,醒了就给老娘滚出来!
”柴房的破门被人一脚踹开,一个穿着粗布裙的肥胖妇人,是丁氏,
她手里拎着一根浸了水的藤条,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坨死肉。我用手肘撑起身子,
这具六岁的身体瘦得像根柴禾,风一吹就倒。我看着她,没说话。上一世,我怕她,
怕得要死。这一世,我看着她,心里只有一片冰冷的死寂。丁氏,我记得你,
你为了几两碎银,把我卖进了倚翠楼。后来你儿子豪赌,欠了沈修竹的钱,
你又舔着脸来求我,被我赶了出去。最后,你儿子被人砍了手脚,你哭瞎了眼,
冻死在临安的某个冬夜。很好。这一世,我会让你死得更早一点,也更惨一点。“哑巴了?!
”丁氏见我不动,藤条劈头盖脸地抽下来。我没躲,任由那藤条带着风声,
狠狠砸在我的背上。皮肉瞬间裂开,**辣的疼。但我没吭声。疼?这点疼算什么?
比得上沈修竹因为嫉妒,用烧红的火钳烫在我小腿上的疼吗?比得上他为了逼我服软,
把我唯一的知己萧朗的尸骨扔在我面前的疼吗?比得上鹤顶红烧穿我五脏六腑的疼吗?
丁氏见我一声不吭,只是用一双黑沉沉的眼睛盯着她,反而有点发毛。“你个小畜生,
瞪什么瞪!”她骂着,又抽了两下,见我还是死鱼一样,才啐了口唾沫,
把一碗已经馊掉的饭扔在地上:“吃了!吃完去给我跪在院子里的碎石上!跪到我满意为止!
”门又被关上了。我慢慢爬过去,抓起碗里已经结块的馊饭,塞进嘴里。馊的,酸的,
刺嗓子。可我必须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能把那些曾经加诸在我身上的一切,
百倍、千倍地还回去。沈修竹。我嚼着馊饭,嘴里泛起血腥味。我回来了。你准备好,
迎接你的报应了吗?2丁氏的虐待变本加厉。馊饭是常态,跪碎石更是家常便饭。
我的膝盖上,旧的血痂叠着新的伤口,血肉模糊,烂得不成样子。体弱的堂兄来看过我一次,
他比我大三岁,眼里含着泪,塞给我一个干硬的窝头。我没要。“哥,你护不住我的。
”我看着他苍白的脸,平静地说。上一世,他就是为了护我,和丁氏争执,
被那个泼妇一把推下台阶,磕破了脑袋,没救回来。他是我在这世上,除了萧朗之外,
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所以这一世,我不能再让他为我死了。半年后,我七岁,
膝盖上的伤终于好了,能走了。丁氏看我还能活蹦乱跳,眼里的厌恶更深。
她扔给我几个铜板,吼道:“去南市,买一匹最粗的麻布!找不回来,就别回来了!”南市,
离这里足有五里地。她就是要折腾我。我捏着铜板,一瘸一拐地走出那个破院子。
临安的街市,一如我记忆中的人声鼎沸。我没有去南市。我知道,今天,我会在这里,
遇到我一生的劫,也是我此生的猎物。沈修竹。我站在街角,看着人来人往。
大多是贩夫走卒,满面风霜。直到那个少年出现。白衣胜雪,气质清冷,十二三岁的年纪,
眉眼已经有了日后的俊俏轮廓。上一世,我看到他,像看到黑暗里唯一的光,
傻乎乎地跑上去,乞求一点温暖。这一世,我看到他,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滚。就是这张脸,
曾在我耳边说着最温柔的情话,也曾因为我忤逆他,一巴掌将我扇得口鼻流血。我走过去,
在他面前站定。他身后那个叫“福安”的家仆立刻警惕地挡在我身前,
呵斥道:“哪来的小叫花子!滚开!”沈修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我穿着打满补丁的破烂衣衫,头发枯黄,脸上还有丁氏打的指痕。他眼里闪过一丝不耐,
但良好的教养让他没有失礼,只是微微别过头,声音疏离而周全:“福安,别这样。小妹妹,
有事吗?”我看着他,不说话。我就是要让他记住我这副样子。记住他高高在上,
而我卑贱如泥。“你……”他似乎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我咧开嘴,露出一个笑,
牙齿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黄黄的。我伸出脏兮兮的手,
指着他腰间挂着的一块上好的和田玉佩,声音沙哑:“这个,能给我吗?”所有人都愣住了。
福安气得脸都绿了:“你这小乞丐疯了?!我们少爷的玉佩也是你能要的?
”沈修竹也皱起了眉,眼里的那点伪装的温和彻底消失,只剩下冰冷的嫌恶。这就对了。
这才是你,沈修竹。对无用之人,连一丝一毫的伪善都吝于给予。我就是要撕开你的面具。
“往前走,南市就在那边。”他冷冷丢下一句,不再看我,转身就走。“站住!
”我冲着他的背影喊。他脚步一顿,不耐烦地回头。我一字一句,清晰地,
大声地喊:“你记住了!我叫苏晚!住在城西烂瓦巷第三户!今天你要了我的命,来日,
我必百倍奉还!”恨。我心里只有恨。我就是要让他记住我,用最不堪,最疯癫的方式。
福安气得要冲过来打我,被沈修竹拦住了。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
像是在看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然后,他带着人,快步离开了。我站在原地,冷冷地笑。
沈修竹,我们的第一局,开始了。3我当然知道,我那番话会带来什么后果。街坊的嘴,
比临安城的风还快。傍晚,丁氏就知道了。她把我拖进院子,用最粗的藤条,一下一下,
狠狠地抽在我身上。“小**!你敢在外面败坏我们家的名声!还敢威胁沈家小少爷!
我今天就打死你这个灾星!”血珠子从破烂的衣衫里渗出来,黏在身上,又痒又痛。
我咬着牙,一声不吭。堂兄冲出来,哭着抱住丁氏的腿:“婶娘!别打了!会打死她的!
求求你了!”“滚开!”丁氏一脚踹开他,“这个家就是被她克的!克死爹娘,
现在还要来克我们!”她打得更凶了。我趴在地上,透过模糊的血色,
看到堂兄又一次扑了上去,想抢她手里的藤条。“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丁氏被激怒了,
她扔了藤条,疯了一样去推堂兄。堂兄本就体弱,被她狠狠一推,整个人向后倒去,
后脑勺直直地撞在了院子里的石阶上。“咚”的一声闷响。世界安静了。堂兄躺在那里,
后脑流出的血,在青石板上,慢慢洇开一朵暗红色的花。丁氏吓傻了。我慢慢地,
从地上爬起来。我知道,时机到了。“杀人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冲着院子外面,
凄厉地喊,“丁氏杀人了——!”4堂兄死了。不是上一世那样,悄无声息地病死,
而是被丁氏“失手”推下台阶,当着半条街邻居的面,撞死的。丁氏被官府的人带走了。
虽然最后只判了个过失杀人,关了几年,但她出来的时候,家已经没了,儿子也跑了。
她成了个疯疯癫癲的乞丐,没过两年,就死在了某个冬天的雪地里。比上一世,早了十年。
这是我送她的第一份大礼。我成了彻底的孤女,被官府送进了临安的“慈幼局”。
我没在那里待多久。七岁的我,已经有了上一世二十几岁的心智。我知道,
慈幼局不是我的出路。我要去的地方,是倚翠楼。只有那里,才能让我最快地积攒力量,
也只有那里,才能让我再次,名正言顺地站到沈修竹的面前。我用一根偷偷磨尖的簪子,
划破了手指,用血,在一块破布上,写了一首琴曲的谱子。那是我上一世,
在被沈修竹囚禁时,自己谱的曲子,叫《囚凰》。我托一个来慈幼局送菜的杂役,
把这块血布,送到了倚翠楼楼主,锦娘的手上。我赌她识货。我赌对了。三天后,
一顶青呢小轿,停在了慈幼局门口。锦娘亲自来了。她三十多岁,风韵犹存,看我的眼神,
充满了探究和审视。“你就是苏晚?”我点点头。“这曲子,是你写的?”我再次点头。
她笑了,那笑里带着商人的精明:“你想要什么?”“我要进倚翠楼。”我看着她,
一字一句,“您教我琴,我为您赚钱。我只有一个要求,在我及笄之前,不接客。
”锦娘眼里的欣赏更浓了。“好个有风骨的小丫头。”她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跟我走吧。从今天起,你就叫‘惜音’。”惜音。我又成了惜音。只是这一次,
不再是为了活下去而弹琴。是为了复仇。5进了倚翠楼,我成了锦娘的关门弟子。
我拼了命地学琴。我本就有上一世的底子,加上这一世从地狱里爬出来的狠劲,我的琴技,
一日千里。锦娘看我的眼神,从最初的欣赏,变成了震惊,最后是狂喜。她知道,
她捡到宝了。她对我很好,给我吃穿,请最好的先生教我读书写字。她是个商人,
她在我身上投资,而我,是她最值得的商品。我不在乎。我只要她给我一个平台,
一个能让整个临安城都听到我琴声的平台。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登台。一曲《广陵散》,
技惊四座。那晚之后,倚翠楼的“惜音姑娘”,成了临安城里,
文人雅士们最津津乐道的话题。他们说我琴声里有杀伐气,有金戈铁马,不像个女儿家。
他们不知道,我的琴,本就是为杀人而弹。锦娘劝我,性子不要那么冷,
要学着对客人们笑一笑,早日寻个好依靠。我只是摇头:“锦娘,我不信情爱,
只想与琴为伴。”她叹气,说我性子太刚,容易折。她不知道,我已经折过一次了,
碎得捡都捡不起来。现在这副身躯,是淬了毒的铁,硬得很。十四岁那年,
我又见到了沈修竹。在倚翠楼最雅致的“风月阁”里。他已经是翩翩公子,
临安盐运巨商沈家的独子,风头无两。他和他那群狐朋狗友,掷千金,只为听我弹一曲。
他坐在主位,手里把玩着一枚玉佩,眉眼疏离,带着上位者的矜贵。他早就不记得,
七年前那个在街角拦住他,疯言疯语的小乞丐了。无妨。我会让他想起来的。他的朋友起哄,
问我:“惜音姑娘,我们这几位,你最中意哪一个啊?”上一世,我说了“最喜欢我自己”。
这一世,我抱着琴,目光越过他们,直直地落在沈修竹身上,淡淡地说:“我谁也看不上。
”满座哗然。沈修竹的朋友脸色都变了。他却像是来了兴趣,抬眼看我:“为何?
”我看着他,缓缓地,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你们,不配。”6那一晚,沈修竹没有动怒。
他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被冒犯的愠怒,
但更多的是一种猎人看到有趣猎物的兴味。他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惜音姑娘,
你的琴,很好。你的脾气,比你的琴,更有意思。”我知道,鱼上钩了。从那以后,
他成了倚翠楼的常客。他每次来,都只点我。他不碰我,只是坐在那里,听我弹琴,
偶尔与我说几句话。他想驯服我。他以为我是那种欲擒故纵,想抬高身价的寻常风尘女子。
我便也陪他演戏。他问我喜欢什么,我说,喜欢孤本,喜欢名琴。他便搜罗天下的孤本名琴,
送到我的面前。他以为我在乎这些?我在乎的,只是他为了得到这些东西,花了多少钱,
欠了多少人情,得罪了多少同好。他想用金钱和权势砸开我的心防,我便让他砸。砸得越多,
日后他摔下来的时候,才会越痛。十八岁那年,机会来了。沈家出事了。因牵涉私盐案,
被朝廷查抄。沈家老爷子被判流放三千里,沈母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没多久就去了。
煊赫一时的沈家,一夜之间,倾覆了。我听到消息的时候,正在抚琴。指下的琴弦,
“铮”的一声,断了。锦娘冲进来,脸色发白:“惜音,沈家倒了!
你那些东西……”我慢慢地,把断掉的琴弦收好。“锦娘,”我看着她,“我要去见他。
”“你疯了!”她抓住我的手,“现在谁还敢跟沈家沾边?你这是去送死!”我挣开她的手,
站起身。“锦娘,有些债,现在不去讨,就晚了。”7我深夜偷跑出倚翠楼,去了沈府旧宅。
昔日门庭若市的巨富之家,此刻只剩下满目疮痍,连看门的下人都跑光了。
我推开虚掩的大门,月光下,我看到他。沈修竹。他一个人,坐在废墟里,
怀里抱着他母亲的牌位,形容枯槁,一身的酒气。上一世,我看到他这副样子,
心疼得无以复加,傻乎乎地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去帮他。这一世,我只觉得痛快。我走过去,
站定在他面前。他抬起头,布满血丝的眼睛,茫然地看着我。他已经不认得我了。“你是谁?
”他声音嘶哑。“惜音。”“惜音是谁?”他喃喃自语,又低下头去,“滚,
我没钱给你弹琴了。”我从怀里,拿出那枚玉佩。那是他十二岁那年,挂在腰间的那一块。
后来被我用计,从一个富商手里赢了过来。我把玉佩递到他面前。他看了一眼,
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挥手打开。玉佩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我说了,滚!
”他凶狠地吼道。我没有动。我只是弯下腰,捡起那块玉佩,重新塞进他怀里,
塞在他母亲的牌位旁边。我蹲下来,与他平视,一字一句地说:“沈修竹,君子藏器于身,
待时而动。你若是个男人,就别像条狗一样趴在这里。你爹被流放,你娘病死,
**妹被退了婚,沈家成了全临安的笑话。你就打算这样,死在这里?”他猛地抬头,
死死地盯着我,眼里的恨意,像是要将我生吞活剥。“你懂什么?!”“我懂的比你多。
”我冷冷地看着他,“我懂什么叫从泥里爬出来,什么叫把嚼碎的牙混着血吞下去。
你现在经历的,不过是我六岁时就尝过的滋味。”“你……”“拿着这块玉佩,
”我把玉佩又往他怀里推了推,“去把它当了。换点钱,给你娘买口像样的棺材,给你自己,
买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活下去。”“活下去,把你失去的一切,都给我夺回来。
”“因为,”我凑近他,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你的命,是我的。
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能死。”说完,我站起身,转身离去。身后,是死一般的寂静。我知道,
《重生临安:这一次,我为阎罗》这本书巧妙地将现实与想象融合在一起。作者爱吃文的小葡萄通过精湛的笔力,描绘出一个令人神往的世界。主角沈修竹萧朗惜音的形象鲜明,她的聪明和冷静为整个故事注入了强大的力量。情节跌宕起伏,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意者会被情节的发展所吸引,无法自拔。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魅力和故事。这本书充满了惊喜和感动,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获得深刻的思考和共鸣。《重生临安:这一次,我为阎罗》是一部令人难以忘怀的佳作,值得推荐给所有热爱[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读者。
爱吃文的小葡萄的《重生临安:这一次,我为阎罗》无疑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人性描绘细致,让人期待后续的展开。
作为一名喜欢[标签:小说类型]小说的爱好者,我常常遇到两类问题:有些小说情节流转匆忙,感情线若有似无;而另一些则显得剧情矫揉造作,让人难以接受。然而,读完《重生临安:这一次,我为阎罗》,我发现这本书既没有流于俗套,又没有牺牲感情线来服务剧情。作者爱吃文的小葡萄在文笔上表现出色,流畅的叙述让人回味无穷。尤其是那些美好的小段子,如细水长流般温馨隽永,散发着令人陶醉的情感。我不禁要给它五颗星的评价!
《重生临安:这一次,我为阎罗》这本书令人惊喜不断。作者爱吃文的小葡萄的文笔优雅而动人,每一个场景都仿佛跃然纸上。主角沈修竹萧朗惜音的性格鲜明,她的聪明和冷静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结构精巧,前后呼应,扣人心弦。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张力。这是一篇引人入胜的佳作,读者会被它的魅力所吸引,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