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您也知道的,我爹娘走的这两年,我一直游手好闲,他俩留的那点家底也被我霍霍完了。”
他‘爹’之前是一名猎人,而且很厉害,在世的时候打过不少猎物,那些猎物的皮子都卖了钱,挣了不少,本来是要留给‘他’娶媳妇的,结果还没见‘他’娶媳妇儿就出了意外……
“现在……外面还欠着一**子债呢。”
林德民:“……”
“要我老老实实的跟着你们下地干活,每天几工分,几毛钱,可能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别说还要养一个媳妇儿,后面还要生娃了。”
林德民:“……”
“况且我也没下过地啊,地里的门道我也摸不清,现在除了打猎,我就真没啥活法了!”
林德民:“……”
林默内心苦楚,将自己的处境说了出来。
原身这个小混混没下过地,而作为00后穿越过来的他,同样也没下过地,现在要他老老实实的下地干活,能干是能干,但那有啥用啊?
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头来饭都吃不饱。
但他要是上山打了猎,那日子可就不一样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启,市场需求的扩大,这些深山老林里藏着的东西,可宝贝着呢,随便株药材都能赶别人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收入。
随便一只动物的皮毛,都能抵得上他们在地里干一年的。
而且,打猎对于他来说更为简单粗暴,来钱也快!
前世,作为00后的他极为喜欢冒险,成年后,他就参加了不少的野外求生节目,什么样的环境,什么样的猎物他都打过,什么样的动物?有什么样的弱点他都清楚。
打猎这种小事,对于他来说都是顺手的事。
更别说现在还能有**这种好玩意儿了,那不跟玩一样?
他参加的那些节目,顶多就配一把刀,大多数时候都是徒手,就算是那样的条件,他也有信心打得到猎物。
所以说,现在能有一把**,什么野猪老虎不是随手就来吗?
“唉…你这娃咋就不听劝呢?这枪不是我不愿意给你,而是你爹他特意交代过的,不能给你!”老村长林德民原本黑沉的脸,又转为了无奈。
“他就是怕你再上山,再出现什么意外。”
“他就你这么一根独苗了,如果你出了什么意外,你家可就绝户了,你爹不想对不起你家祖宗。”
“我也不想对不起他啊,所以你就不要为难你三爷了,好不好?”
看到老爷子一脸为难的模样,林默也有些无奈。
这个时代的人淳朴是淳朴,可是也有些倔。
他知道老爷子担心他的安危,怕他出事。
但是这枪,他今天必须搞到手。
想罢,又硬着头皮继续解释:“爷,我不乱来。”
“你把枪给我,我再去村里面找其他老猎户学习学习,如果他们也觉得我不是打猎的那块料,那我就把**还回来,不上山了。”
“如果他们觉得我是决把子料(是块打猎的料),琢磨透了,我在和他们一同进山,并且听他们的指挥,绝不瞎搞,您觉得怎么样?”
“嗯……这……”听到他这么一说,林德民也有些犹豫了。
但他还是不敢轻易的放手,毕竟打猎可不是开玩笑,那是要和山里面的畜牲搏斗的,一不小心就会丢了性命。
见他还在犹豫,林默心急如焚,他现在还饿着肚子呢,再不打点猎物,可能今晚都熬不过去。
“爷,您就别再犹豫了,我这人贪生怕死的很,绝不做那逞能的事。”
“但我也得生活呀,除了会一些打猎的皮毛,我可就啥都不懂了,不打猎我就得还挨饿,我一挨饿,我那媳妇也不得跟着挨饿吗?”
“您也不想我刚娶到媳妇儿就要让媳妇跟着我挨冻受饿吧?”
“那我还算是个爷们吗?”
“那样我还不如死了算了,哎呀……您就放宽心吧!”
“……”
林默说着说着,眼底像是着了火一般,老爷子受到了不小的感染,听得一愣一愣的,到最后不知怎地,也觉得这小子说的好像还挺有道理。
“你这混小子,就知道忽悠我这老头子!”
林德民叹息一声,还是做出了妥协:“唉…罢了,老头子我再相信你一回!”
“太好了!”林默高兴得手舞足蹈。
上辈子没得摸枪的愿望,眼看马上就要实现了,他心里就像是着了火一般,狂热的不行。
“谢谢三爷!”
就连饿得生疼的肚子也被他抛之脑后了!
“哼…在这等着。”
老爷子拧不过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向后屋,从里面取出一个匣子,缓缓来到林默的身前,将匣子递了过去。
不过手伸到一半的时候,他又停住了,黑漆的面孔上布满了沉重,连递过来的手都是抖的。
看着林默那一脸兴奋地笑意,他心里还在犯嘀咕,又小心翼翼的叮嘱道:“枪给你,你可要收好了,千万不能把它对准人,这可是要命的玩意,开不得玩笑!”
“还有,如果你真不是那块料子,就还回来,我做主从合作社那里给你拿点钱,就当是买枪钱了。”
叮嘱完这些,他这才将枪盒子放到林默的手上。
“行,都听您的,如果我真不是打猎的那块料,我会还回来的!”林默呵呵笑道。
开什么玩笑?
之前他就曾带着一把尼泊尔军刀干翻过一头两百斤多的雨林大野猪,枪这个玩意,虽然他没碰过真的,可也没少玩那些仿真枪,这玩意他再熟悉不过了!
虽然是古董枪,但也是对于后世而言,现在这个时代,这玩意可是香饽饽!
“走吧走吧,没事别来这烦我,看到你小子我就心烦…”老爷子一脸肉疼的催促他。
生怕这小子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他也不知道这小子今天怎么开窍了,说话一套一套的,还让人没法反驳,将他这个老头子唬的一愣一愣的。
“得嘞!”
枪都到手了,他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巴不得赶紧赶回自己那小破屋里,看看这把枪到底是什么个样式。
于是他抱着这长条状的枪匣子,就走出了村委会。
林德民跟在他身后,将村委会的门锁住,回头见他蹦蹦哒哒的,又忍不住喊道:“记住我刚才说的话,否则我给你没收了!”
“没问题!”
“还有…过两天你再来这一趟,带着你的媳妇儿,你们的结婚证还得你们自个来签字,领证!”
“好。”
回到自己的小土坯房后,林默心中急不可耐,迫不及待的就将枪匣子打开。
而里面正是这个时代最为耀眼的枪支:**步枪!
林默揣着激动的心情,将它拿了起来,仔细端详了一会,欣喜的发现,这居然是一把仿制熊国的**自动步枪!
自然条件下,可切换半自动和全自动模式!
好东西呀!
“好家伙,真是个好宝贝,这枪显然没用过多久,跟新的没啥区别,真是捡到宝了!”林默激动的自言自语。
“有了这把枪,小爷有把握70米以内拿下一头熊。”他拿着枪用鼻子闻了闻,里面充斥着的火药味,让他精神劲十足。
枪匣子不仅有枪,还有三摞黄油纸包裹着的7.62子弹,外带一个备用的弹夹,这两个弹夹可不得了,每个弹夹可装备30发子弹,可比以前的半自动步枪全能多了!
而那三摞由黄油纸包裹着的7.62子弹,每摞至少50发子弹,也就是说,他现在就有150发子弹!
够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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