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春意绵绵。
陈星望着小玉嫂俏脸上的那一丝娇羞,心中无限荡漾,莫非嫂嫂放下了心中的成见,与他一同度过诗和远方?
小玉嫂低着头吐气如兰,宛如一腔春水:“星哥莫要再胡想了…….“
“金老爷家小儿子成亲,请全村人吃席菜,星哥儿莫去得晚了再得罪金老爷。”
“哼,我又不怕他!”
陈星话音刚落,小玉嫂便迈着小碎步匆匆忙忙的跑回了自家小院。
陈星望着那抹风情若有所思,仿佛心有所感的回头看向矮墙之外,顿时被吓了一跳。
只见隔壁的汉子黑着脸正死死的盯着陈星,似乎生怕错过精彩的节目。
饶是陈星两世为人的厚脸皮,此时也有些心虚,不过还是装作若无其事的和老王打了声招呼。
老王不语。
陈星见此,摇了摇头。
……….
我与小玉嫂君子一交淡如水,天地可鉴,老王果然小肚鸡肠。
莫非已经开始对我有了防备?
陈星去往西巷的路上,思虑万千。
金家是老沟村的狗大户,家中良田足足数百亩,据说当年用一些霸道的手段在老沟村当皇帝,如今在县城还开了一家酒楼,乃是老沟村说一不二的恶势力角色,平日没少欺负普通农户。
像原主这种父母双亡,孤身一人自然就成为了首位挨揍的对象。
金家小儿子成亲,老沟村仅仅不足百户口人,如今将近来了一半有余,酒席整整摆了一百零一桌,更是放出话来,要是坐不满腿都给你打断。
陈星满脸假笑的对金家老大说了几句恭喜,十分豪迈的随了几钱份子,并说道:“小小心意,不要客气!”
金家老大为人和气,城里的酒楼便是金家老大一手经营,平时也不会倒也平白无故欺负村里的农户,一副老好人的模样。
他掂量着手中的三文钱,随手扔在一旁,又看了看陈星迈着自信的身影,眼神古怪,今日爹不是放出话,不收礼金请全村人喝喜酒吗,这小子莫非不知?
正当陈星大摇大摆坐在视线最好的席面,却不知自己已经成为了老沟村唯一一个随了份子的。
“这娘们还挺俊,可惜了,金家老三一看就是个肾虚的货。”陈星不禁点评一番,乍一看还以为星哥电影里的咳肝兄弟呢。
然而,金家老三虽然肾虚,但眼神极好,见陈星目不转睛的盯着新娘子,立马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宛如下一秒就要抽刀砍人。
陈星不知道原主和金家有什么过节,但他却知道身为穿越者,而且自带系统,那肯定不能怂。
当即毫不客气回瞪一眼,那意思太明显不过:你tm有本事来干我!
两人目光锁定对方,一瞬间火花四射。
“陈家小子?”
一对夫妇带着自己闺女缓缓入座,看着眼前犹如城里公子哥的陈星,有些疑惑的问道。
陈星收起抽刀的想法,转头便笑着道:“王叔王婶,这位便是王妹子?”
来人是隔壁老王的表叔,陈星倒是见过几面。没等王叔回应,陈婶子开口询问:“你还没有成亲吧?”
王婶目光激动不已,在她心中所想,陈星如此穿着,必定身份不凡,要是和自家闺女成了亲,自己后半辈子也能跟着享享福。
王叔欲言又止,但看着自己婆娘和闺女的期待面孔,话到嘴边只能放下。
陈星暗自观察一番,给出评价:相貌倒也不错,可惜太瘦,无二两肉也。
不如小嫂嫂。
陈星摇了摇头道:“暂未成亲,不过已有媒人上了门。”
王婶子一听顿时大喜,连忙道:“我家闺女年方十七,平日里颇为懂事,不仅能下地干活,还做得一手好菜,正是待嫁的好时候。”
陈星一时半会儿竟不知如何是好,正当他想如何拒绝王婶好意的时候。
王婶偷偷向王叔低声询问:“那个…..这孩子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托人算算八字是否合得来!”
“……..?”
普通人或许听不清,但陈星岂是普通人也?
顿时眉头一挑,老沟村竟然还有人不知道我?我遇见过仙人知道不?
自从老沟村有传闻陈家小子有幸遇见过仙人,家家户户基本上都知道这么个人物,连狗大户金家都收敛了不少。
王叔老脸一红,战术性咳嗽一声,偷瞄一眼似乎没听见的陈星,低声道:“这孩子叫陈星,住在东巷的老陈家,就是你王大志大侄子隔壁那家,不过这小子是个孤儿。”
好家伙…….
问你名字,你扯这么多干啥?
陈星眼瞳缓缓放大,身体默默换了个方向。
“这个好,这个好!”
王婶宛如晚年得喜,激动的差点拍桌子,瞧瞧这气质这长相跟公子哥似的,没爹没娘岂不是更好?
王叔深知自家婆娘的势利眼,连忙泼了盆冷水,悄悄咪咪的道:“这陈家小子只有三亩田,手上也没啥手艺,家中过的比咱家还寒酸。”
王婶子瞬间消停了,眼中的希望熄灭,来了句:“真没出息…..”
喂喂喂?!
背着点人行不?
你家好,你全家好,你家姑娘飞机场你也不想想是谁的原因!
陈星一张老脸陡然黝黑,偏偏他还没法反驳,就在他想着如何大威天龙,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之时。
“呜….”
来福不知从哪冒出来,咬住着他裤脚不放。
陈星看了眼脚下的小黄狗,顿时左眼皮直跳,心中更是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喜悦。
有福临门!
陈星直接饭也不吃了,众目睽睽之下,不顾来福的抗议,拎着狗脖子跑出金家。
“快跑,小母狗大大的有!”
小黄狗闻言瞬间一道黄色残影一溜烟跑的飞快,陈星十分满意自己当初的杰作,果然来福没让他失望。
狗在前他在后,两者跑的飞快。
陈星这辈子还没有过这种感受,就是跑的贼起劲那种,甚至小黄狗跑的比他还起劲。
半小时后,两者来到一处荒山。
荒草成群,几棵老树泛黄。
不过来福好像常来这里,兜兜转转带着他走上了一条很陡的土坡。
等他费力的追上小黄狗的时候,就看见小黄狗好像在刨什么东西。
走近一瞧,好嘛!金顺财之墓!
不过这种刨人祖坟之事,岂是大丈夫所为?更别说今天还是人家大喜的日子!
但是吧,我有理由!金老三的眼神吓到我了,那我刨他家祖坟也不过分吧?
陈星十分心虚,鬼鬼祟祟的观察四周,发现四处无人也,直呼妙哉!妙哉!
当即之下没有一丝心理负担,再也顾不上大丈夫之风度,伸手狠狠的刨!
荒山秃岭,老坟前,狗刨也。
远看一位少年郎长跪不起,想必定是情深意重之人。
一个小时后。
小黄狗叼出一块又一块死人骨头,动作也不停歇,狗鼻子喘着粗气。
陈星皱眉,停止狗刨,心中不禁狐疑,这里边确定有值钱的玩意?
可看到小黄狗刨得那么起劲,他也不好干看着,思来想去还是找些工具好,要不然手捧着死人骨头三更半夜不得找他谈心?
不过陈星是何人也?
聪明绝顶之人,他只刨土,不捡骨头,要找就找我家来福,咬死你丫的!
“汪汪汪!”
突如其来的狗叫,在这荒山枯坟之间,犹如一声春雷炸耳般轰鸣。
可对于陈星而言,除了把他吓一跳更多的是发自内心的惊喜。
陈星回望,小黄狗摇着尾巴,狗嘴叼着一块狗头金,两双狗眼又明媚又动人。
“金….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