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看到的世界,就跟别人的不一样。
长大后,医生告诉我这是幻觉,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种病症。
我问医生,那为什么他们抖耳朵是高兴,耷拉尾巴是伤心?
医生说,药别停。
我就没再敢说,我还能摸到他们的尾巴。
金多多毛发的手感,就和凌隋的尾巴的手感极为相似。
摸起来又滑又溜。
前年我在异国他乡遇到流浪的金多多,一眼就相中了它。
那眼神,那傲娇又冷漠的冰蓝眼睛,真是该死的像凌隋。
果然,带回家洗干净后,那尾巴的手感就像在摸凌隋。
凌隋的尾巴真的是我摸过的手感最好的。
而且不掉毛。
可惜小时候也就第一次趁他不注意摸到过。
至此念念不忘。
我后来反复复盘,那时要不是年纪小摸得太投入,沿着尾巴尖一直摸到了尾巴根。
他后来也不会像防狼一样防着我,从此不许我靠他太近。
如今物是人非。
就更不可能摸到了。
真是遗憾。
医生说我这是幻觉,不控制以后会彻底分不清现实和虚幻。
我就乖乖吃药。
26年人生,吃了16年药。
一点也没鸟用。
我睁开眼看出去,依旧满大街都是长着各种毛耳朵和尾巴的人。
有的好看。
有的秃毛。
凌隋的好看,我讨厌的堂姐的也挺漂亮的。
当然,我自己的红彤彤的大尾巴最好看!
可惜别人看不到。
凌隋为什么也来看心理医生,他还是没告诉我。
“喵!”
金多多很不甘心,还伸着爪子要追出去挠太子爷。
我熊抱住祂,可怜巴巴地哄。
“他可凶了。”
“找他当人宠,你会被他丢到国外去。”
“咱这一茬就过去了行不?回头我带你去偷隔壁小区那只边牧。”
“它聪明,能和你玩到一块去。”
金多多冰蓝色的眼睛睨着我。
然后一言不发地低下头,继续舔爪子。
我就知道。
谈不拢。
回到家后,我就开始严防死守,绝对不给它机会跑出去。
但猫可以晚上不睡觉。
人是要睡觉的。
等我醒来,周围风景正在疾驰。
前方,闪过凌隋那张比冰还寒冷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