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着签好字的协议,转身就走,没有一丝留恋。
身后传来高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晚晚!我爱你啊!我这辈子只爱过你一个!晚晚——”
我脚步未停。
爱?
他的爱,太廉价,也太沉重。
我孟晚,要不起。
办完离婚手续那天,天气很好。
我爸把红星厂的法人和所有权,都转到了我的名下。
“爸,我……”我有些不知所措。
“你不用管。”我爸说,“厂子还是我跟你李叔他们管着,你只管当你的厂长。
“通过这件事情,爸才知道,女人这一辈子,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只有握在自己手里的东西,才是最可靠的。”
我点了点头。
我把家属院的房子卖了,搬回了我爸妈家。
高建被开除了厂籍,被赶出了家属院。
他所有的行李,只有一个破旧的皮箱。
我听说他去找过他妈,他妈把他骂了出来,说他没出息,断了高家的香火。
他又去找那些女人,可那些女人自身都难保,谁还顾得上他这个落魄的前厂长。
李春花的家人更是把他当仇人,见一次打一次。
他成了整个市里的笑话。
所有人都知道,红星厂有个赘婿,忘恩负义,害死了自己老婆肚子里的孩子,最后被老丈人扫地出门。
他找不到工作,口袋里没钱,只能睡在火车站。
几个月后,我爸的一个老战友来看他,说在火车站看到了一个乞丐,长得很像高建。
我爸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让我李叔去看了看。
真的是他。
衣衫褴褛,浑身恶臭,为了一个馒头,跟野狗打架。
李叔给了他两百块钱,让他买张车票回老家,别再在市里丢人现眼。
高建拿着钱,跪在地上痛哭流涕,说想见我一面。
李叔回来告诉我时,我正在看厂里的财务报表。
我头也没抬地说:“不见。”
爱与恨,都需要力气。
而我,不想再在他身上,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
转眼,两年过去。
在我和我爸还有叔伯们的经营下,红星厂的效益越来越好,引进了新的生产线,产品远销海外。
我成了市里最年轻有为的女企业家,报纸上、电视上,时常能看到我的身影。
我剪了短发,学会了开车,学会了在酒桌上与人周旋,也学会了一个人看午夜场的电影。
我以为,高建这个名字,已经彻底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
直到那天,我开车去邻市参加一个招商会。
回来的路上,高速公路因为前方车祸,堵得水泄不通。
我摇下车窗透气,无意间一瞥,看到了旁边车道上,一辆破旧的货车。
驾驶座上,一个男人正探出头来,满脸焦急地跟人说着什么。
那张脸,饱经风霜,黑瘦脱相,可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是高建。
他也看到了我。
我的车是最新款的奔驰,和他那辆锈迹斑斑、车厢上还写着“专业通渠”的货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愣住了,像是被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我。
眼神里,有震惊,有羞愧,有悔恨,还有一丝不敢奢望的期盼。
车流开始缓缓移动。
我面无表情地摇上车窗,黑色的玻璃,隔绝了他的视线。
我没有看他,只是踩下油门,汇入了滚滚向前的车流。
后视镜里,那辆破旧的货车,被我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一个看不清的黑点。
就像我那段早已死去的,不堪回首的过去。
我开着车,行驶在宽阔的马路上。
夕阳的余晖透过车窗洒在我的脸上,暖洋洋的。
我打开音响,里面放着当年最流行的歌。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我跟着哼唱起来,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我的前面,是回家的路,是光明的前程。